不滿法院裁定,原告發朋友圈辱罵法官被拘
現代快報訊(記者李偉豪通訊員李夢瑤)近日,原告魏某因在其微信朋友圈及論壇上,侮辱、謾罵承辦法官,被徐州銅山法院作出拘留十日,罰款5000元的決定。
魏某與喬某排除妨害糾紛一案,因所涉及的土地權屬不明,2020年6月24日,銅山區人民法院作出駁回起訴裁定。魏某因對裁判結果不服,後在其微信朋友圈及論壇中,採用極端語言侮辱、謾罵承辦法官。
銅山區人民法院認為,魏某對法院作出的裁判結果不滿,在其微信朋友圈及論壇中侮辱、謾罵承辦法官,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及司法形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於8月12日作出對魏某拘留十日,罰款5000元的決定。
法院提醒,尊重法院裁判結果是當事人的基本義務,不服裁判可以透過合法途徑去實現救濟,任何試圖挑釁司法權威,對司法工作人員進行辱罵、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行為,均應依法受到懲處。本案中,魏某透過網路空間對承辦法官進行辱罵的行為,觸犯了法律規定,理應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