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被罰 清新一男子網上發表不當言論被行拘
經調查,2020年7月16日10時許,張某標駕駛電動腳踏車在清新區太和鎮清和大道與濱江路交會處路段,因沒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被清新交警查獲。執勤民警隨即對張某標的違法行為做出制止以及透過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式開具了處罰50元的罰款決定書,被處罰人張某標籤名確認。因對交警查處心懷不滿,張某標在網上發表了不當言論來發洩情緒。
經民警批評教育,張某標對其交通違法及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第四款的規定,張某標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曹菁
圖片來源平安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