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生效

新華社香港8月20日電 (記者朱宇軒)香港特區政府20日宣佈,香港與澳門2019年11月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在有關批准程式完成後已經生效。

特區政府表示,該稅務安排在香港對2021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取得的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具有效力。

在2019年,澳門是香港第十九大貿易伙伴。香港特區政府介紹,這是香港與貿易伙伴簽訂的第四十三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有關稅務安排可讓從事跨境商業活動的人士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

在此稅務安排下,香港居民就源自澳門的收入在澳門所繳納的稅款,可根據香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就澳門居民而言,在香港已繳納稅項的收入可在澳門豁免徵稅,或在香港所繳納的稅款可抵免澳門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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