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根水管引發爭執,回鄉企業家把人打成輕傷,檢察機關依法公開宣告相對不起訴

  “李沐(化名)知罪悔罪,絕大多數村民認為他對村裡作出過特大貢獻。若他被判入獄,1400畝農產業將陷入癱瘓,直接影響所在村農業經濟發展和社會秩序穩定。”今天,記者從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對某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依法公開宣告相對不起訴。

  一根水管引發爭執,他把對方打成輕傷

  2018年,李沐從廣東回到家鄉望城區烏山街道龍王嶺村,成立某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發展荷花蝦、甲魚養殖,優質水稻、特色果蔬種植以及鄉村旅遊等特色農業產業,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2年的時間,透過他流轉的土地達2000餘畝,年產值110餘萬元。”該案承辦人熊帥介紹,李沐養殖基地需要大量引水、換水,用來滿足生產需求。然而,在流經一處已鋪設使用十多年的水管時,村民覺得水管由其鋪設,不同意李沐使用,村支書多次電話溝通,上門協調仍然未能解決使用問題。

  2020年5月2日,李沐養殖場員工放水時,被該村民阻止。李沐到達現場,在溝通未果的情況下,將對方推倒在地。隨後,雙方的親友在交涉過程中引發肢體衝突。衝突中,該村民的兒媳使用磚頭致李沐左側後腦勺流血,雙方衝突停止。

  隨後,李沐妻子見他流血,便拿起一木棍與羅某兒媳對打,李沐也撿起一根竹棍朝羅某頭部擊打,致羅某右側額竇前壁骨折,損傷程度被評定為輕傷二級。

  取得被害人諒解、公益服務52小時,檢察機關作出相對不起訴

  案發後,李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並取得其諒解。

  在起訴審查過程中,經社會調查:絕大多數村民認為,李沐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自己在外地發展不錯後便發回到家鄉發展農業,為當地創造了經濟,給村民提供了工作崗位,並帶動了當地多位農戶發展養殖業,增加了收入。

  “村委會認為他是一名年輕有為的企業家,發展多元化有農村特色經濟,有利於閒置勞動的就業,帶動產業發展,對龍王嶺村經村經濟發展做出過特大貢獻,他還熱心公益,捐贈資金助力村級公路建設,新冠疫情期間,主動為村級疫情防控捐贈醫用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物品,希望對其從輕處罰。”承辦人熊帥說,考慮到具體的情況,以及李沐本人的悔過態度,檢察機關提出讓其前往公益組織服務,以不低於20小時的悔罪考察條件。

  6月30日至7月6日,李沐在該區溈水大堤、阿公嶺水庫巡查值守累計52小時。且李沐出具了《悔過書》,表示認罪認罰。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意見》,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檢察院深刻認識保企業對於保穩定、保就業的關鍵作用,落實“慎訴”的司法理念,對認罪認罰、輕刑犯罪充分適用依法從寬的刑事政策,對李沐作出不起訴決定,並透過公開宣告的方式,加強農村普法教育,促進社會綜合治理。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 曹輝 謝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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