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市人民政府政府正式印發《武漢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傳遞市委、市政府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關懷和溫暖,加快建立消防救援職業保障體系,進一步激勵消防救援人員許黨報國、獻身使命。
一、職業榮譽保障措施
(一)消防救援人員犧牲被評定為烈士的,其遺屬按規定享有軍人烈士遺屬的各種榮譽和待遇。
(二)消防救援隊伍(集體、個人)先進典型表彰獎勵事項(按有關規定)納入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群團組織表彰獎勵體系。
(三)消防救援隊伍參加地方雙擁共建工作。春節、全國消防日(11月9日)等節日期間,地方各級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要開展走訪慰問活動。
二、生活待遇保障措施
(一)傷亡撫卹優待。武漢市消防救援人員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分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1. 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人員,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 符合《軍人撫卹優待條例》和《傷殘撫卹管理辦法》規定的人員,享受相應撫卹待遇。
以上人員中犧牲並符合烈士評定標準的,按照《烈士褒揚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烈士評定手續。
(二)工資待遇。消防救援人員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可享受改革性補貼和獎勵性補貼,具體專案和標準由市委組織部門提供。
(三)住房待遇。將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納入公租房保障範疇,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四)其他保障。根據消防救援工作特點,建立消防救援人員傷亡附加保險制度。
民政部門、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繼續參照現役軍人相關保障政策,為持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幹部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證》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休證》的消防救援人員辦理相關業務。
三、社會優待保障措施
(一)交通出行優待
在鐵路、道路客運、碼頭、民航、醫院等單位對外辦事視窗設定“消防救援人員優先”字樣標識,確保消防救援人員憑有效證件優先購票、掛號、通行。
在鐵路、道路客運、碼頭、民航等單位,消防救援人員隨同出行的家屬(原則上不超過 2 人,不需要出具與消防救援人員本人的關係證明)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殘疾消防救援人員乘坐境內執行的火車(高鐵)、輪船、客運班車以及民航班機時,享受減收公佈票價 50% 的優待政策。
乘坐市內公交車、有軌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時,享受免費優待政策。消防救援人員享受減免優待政策所需經費按原渠道保障。
(二)醫療救治優待
消防救援人員在醫療救治方面享受與現役軍人同等的優待政策,並享有優先醫療救治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消防救援人員緊急醫療救治綠色通道,消防救援人員憑相關證明進入優先服務流程,實施先救治後付費。
(三)子女教育優待
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與駐鄂現役軍人同等的優待政策。
在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及轉學方面,執行《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教育局關於做好全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武消〔2020〕9號)有關規定。
(四)落戶隨遷優待
在本市分漢口、武昌、漢陽三個片區成立消防救援單位集體戶口。
支援消防救援人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已成立的集體戶口和家庭戶口落戶。
允許在消防救援單位分配給消防救援人員居住的房屋上立家庭戶。
消防救援人員在家屬隨遷隨調方面保持原有優待政策,優先為其家屬安排工作,符合條件的未就業消防救援人員家屬繼續享受改制前各級政府制定的隨軍未就業補助政策。
(五)其他方面優待
消防救援人員參觀由政府定價的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和風景名勝區,以及享受其他公共服務的,憑有效證件享受現役軍人同等優先優待政策。
四、財政預算保障措施
(一)消防救援隊伍保障經費除中央財政保障部分外,政策規定需地方負擔的人員、公用和專案經費由各級財政分級保障,各級消防救援隊伍列為同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
(二)政府專職消防員經費由市、區兩級財政分級保障,實行差異化薪資制度,統籌進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