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6.26”國際禁毒日系列月宣傳活動,有效拓寬禁毒宣傳教育的輻射力和覆蓋面,6月17日上午,電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何某涉嫌犯販賣毒品罪一案,並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全程直播。
上午10時許,審判長敲響法槌宣佈開庭。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張某為了維持吸毒的資金來源,以販養吸。2020年1月份,先後兩次以400元每克的價格向被告人何某購買毒品海洛因共7克,購買到毒品後進行拆分包裝,將每1克毒品海洛因拆分成13小包,再以每小包50元的價格多次販賣給吸毒人員周某、觀某、梁某等人吸食。2020年1月16日,公安機關將被告人張某、何某抓獲。庭審中,被告人張某、何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認罪認罰。
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完整的庭審程式,合議庭認為,被告人張某、何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其中張某向多人多次販賣毒品海洛因,何某多次向他人販賣毒品海洛因,均情節嚴重,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應予刑罰。被告人張某曾因犯販賣毒品罪三次被判處有期徒刑,第三次被判處的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在五年以內又再犯販賣毒品罪,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屬累犯及毒品再犯,應當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張某、何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合議庭當庭對該案進行宣判,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判處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