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幸福觸手可及》這部劇,還是很有看點的,首先,男女主和男女配都顏值線上,演技也過關,每個人物單獨拎出來,都有完整的故事線。
周放宋凜很有個性,感情線發展過快
周放從失戀到當設計師,一路面對很多困難,但她沒有退縮,一直迎難而上,不哭不鬧不耍性子脾氣,在經濟很困難的時候,也沒有求助父母,而是果斷賣掉了自己的房子,三觀比五官還正。
事業上勤勤懇懇,感情上也沒有因為失戀而一蹶不振,更沒有因為宋總的甜言蜜語就投懷送抱,一切都是順其自然,愛情來了就好好把握,走了也不自怨自艾。
宋凜雖然有錢有顏,是一個霸道總裁人設,但他也沒有不近人情,有時候莫名的搞笑,有時候又單純的可愛,跟以往的霸道總裁一比,黃景瑜版本的CEO還真是清新脫俗。
15、16集的發展有點過快,讓觀眾一時招架不住,宋凜前一集的態度還是喜歡一個人也不一定非要在一起,單戀也很美好。而周放前一集的態度也很明確,明確表示自己沒心情談戀愛,更不會跟宋總這種有緋聞女友的男人在一起。
結果就因為宋凜在露娜面前說了一句:“她是我女朋友,我要保護她”!兩人就在一起了,還是喜歡兩人互懟的畫面,不過後面情感還會發生變化,其實也很符合都市劇的特點,喜歡了就在一起,不喜歡就分開。
全劇最失敗人物設定,當屬周放媽媽
要說全劇最看不懂的人物,那自然是周放媽媽了,首先得知女兒失戀後,她只是短暫地難過了一下,知道女兒的錢都被前任騙光了,她也沒有關心半句,倒是周放爸爸把多年的積蓄拿出來給女兒。
雖然最後周放也沒要,但作為母親,明知道女兒錢被騙光了,又知道女兒官司敗訴了,是不是好歹該關心一下?
周放剛失戀沒多久,公司也剛剛重新起步,媽媽卻急著拉女兒去相親,一見面就是催婚,難道一點不考慮女兒的心情嗎?也不給女兒時間撫平傷口。
之後媽媽的每次出場都在講這事,不停相親,這個物件,那個物件,觀眾都看出來周放對這件事一直迴避,難道媽媽看不出來嗎?一段五年的感情,付出了所有,哪裡說放下就能放下的?
退賽這年事,其實媽媽的責任也很大,女兒被網暴,她跟線下露娜的粉絲去吵架,結果讓周放失去了一次證明自己的機會。
周媽媽千方百計拆散女兒和宋凜,又認宋凜妹妹做乾女兒
對待宋凜的態度也是莫名其妙,之前在相親會場遇到宋凜,覺得這小夥子長得帥,顏值高,第一眼是很滿意的,後來知道跟女兒打官司的人是宋凜後,態度就有了180度的大轉變,死活不讓女兒跟宋凜有來往。
宋凜把女兒告了,作為母親護女兒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後面看到宋凜跟露娜站在一起聊天,就斷定宋凜是“渣男”,也未免太過絕對了。
既然這麼討厭宋凜,不想自己女兒跟他有瓜葛,卻又一邊對仇人的妹妹宋洛各種熱情,還認了乾女兒。現實中討厭一個人,肯定也不會跟他家裡的人來往了吧,總之,周放媽媽的各種行為舉止就是讓人無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