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甘肅蘭州西固法院釋出了一篇因被執行人逃避執行被法院責令悔過並被處以罰款的執行案例。無獨有偶,又有一名被執行人被西固法院依法懲處,不過這一次,他自己並沒有躲,而是把別人的車藏起來了……
這一次,被執行人自己沒躲,藏的是賓士車!
2017年,張某將自有的一輛賓士牌汽車暫時交由劉某保管,後二人發生糾紛,劉某拒不歸還車輛,張某遂向西固法院提起返還原物之訴。2018年,西固法院判決確定被告劉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將車輛返還給張某,劉某也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之後兩年中,張某多次催促劉某履行判決、歸還車輛,但劉某始終藉故推拖,張某便於2020年4月向西固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這一次,被執行人自己沒躲,藏的是賓士車!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立刻與被執行人劉某取得聯絡,敦促其儘快將車輛返還申請人,但劉某告訴執行法官,該車輛兩年前已經質押給他人,用於擔保自己的一筆借款,現他本人尚無清償能力,希望法院再給他兩個月的籌款時間。為了使執行法官相信他的誠意,劉某還親筆寫下保證書,承諾待自己履行債務後一定第一時間將車輛贖回並返還申請人。可轉眼兩個月過去了,劉某依然沒有履行意向,先是向執行法官表示自己依然沒有湊齊款項,後又直接聲稱車輛已經丟失,無法找到。
這一次,被執行人自己沒躲,藏的是賓士車!
執行法官察覺出劉某有意隱瞞車輛的下落,妄圖逃避執行,遂依法將劉某傳訊至執行局並準備對其實施強制拘留。劉某得知拘留決定後大驚,一再央求執行法官不要拘留他,並在強大的執行震懾下道出了實情:原來,劉某為了逃避執行,虛構了一筆債務,並將車輛隱藏在甘肅省臨夏市境內。執行法官得知車輛的下落後立刻聯絡當地拖車公司,連夜將車輛從臨夏運至蘭州。當車輛被拖運至西固法院執行局時已臨近次日凌晨。
這一次,被執行人自己沒躲,藏的是賓士車!
這一次,被執行人自己沒躲,藏的是賓士車!
這一次,被執行人自己沒躲,藏的是賓士車!
第二天一大早,執行法官就通知申請人張某前來法院辦理車輛交接手續,並將車鑰匙及相關證書一併返還,本案得以執行完畢。同時,由於被執行人劉某一再逃避執行且刻意藏匿執行標的,執行法官對其處以3000元罰款並責令其做出書面檢討。劉某親筆寫下了悔過書,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做出深刻的檢討並當場繳納了全部罰款。
無論是藏人還是藏物,本質上都是逃避執行的違法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希望所有的被執行人能夠像一個成年人一樣正視問題,主動履行自己的義務,不要再玩這種藏人藏物,損人不利己的老把戲。
【來源:歷城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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