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我們的全面小康】城鄉融合,全面小康的堅實基礎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何要強調城鄉融合發展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回顧統籌城鄉發展歷程,農村社會事業取得了哪些進步,可以從中得出哪些經驗?今後如何進一步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就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南京林業大學農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強。
全面小康的最大潛力和後勁在農村
記者:在傳統城鄉二元體制下,城鄉在公共服務方面有哪些不均衡?
高強:長期以來,尤其是在改革開放以前,我國一直實行城鄉分割的二元公共服務體制,城鄉公共服務的提供機制不同,公共財政資源配置帶有明顯的城市偏向,突出表現在區域及城鄉間發展的不平衡性,鄉村發展不充分、資源分配不合理以及公共服務不均衡等問題。廣大農村地區公共服務供給不僅數量少、質量差,而且標準化水平低、運營效能不足。特別是貧困地區的教育、醫療底子薄弱,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狀況較差,很多地方還沒有打通“最後一公里”。
記者:農村社會事業補短板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意味著什麼?
高強:目前,廣大農民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居住、養老等方面還有不少難題,農村社會事業與經濟發展還不相稱,與農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還不相適應。加快補齊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短板,對於保障農民群眾享有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權益,實現機會公平與結果公平,增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民生合力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鉅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在農村,最大的潛力和後勁也在農村。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不斷滿足廣大農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要依靠城鄉融合發展和推進鄉村振興,讓城鄉在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上的距離越來越近。
加快補齊農村各項社會事業短板
記者: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醫療、教育、交通等方面,農村發生了哪些突出變化?
高強: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改善農村公共服務的舉措,不斷增加對農村社會事業的投入,農村教育、醫療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取得明顯進展,億萬農民的幸福感不斷提升。比如,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普及,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累計投入車輛購置稅資金5927億元用於支援“四好農村路”建設,新改建農村公路188.8萬公里,實現了村村通硬化路目標任務。特別是精準脫貧攻堅戰成效顯著,貧困人口從2012年底的9899萬人減少到2019年底的551萬人,貧困發生率下降到0.6%,創造了歷史上最好的減貧成績。
記者: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縮小有何意義?
高強:到2020年城鄉居民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這是黨的十八大明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定量指標。城鄉收入差距縮小意味著貧富差距縮小,在某種程度上也表徵城鄉融合程度。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國實現了經濟增長、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增長與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縮小基本同步,這是了不起的成就。2019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1元,實際增長6.2%,快於城鎮居民收入增長1.2個百分點。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為2.64,比上年進一步降低。全國農民工人均月收入3962元,比上年增長6.5%。從消費層面看,2019年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3328元,實際增長6.5%,快於城鎮居民消費支出1.9個百分點。全國居民恩格爾係數下降到28.2%,其中城鎮居民為27.6%,農村居民為30%,說明我國開始由小康向富裕水平邁進。
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記者:推動戶籍制度改革是農民非常關心的問題。在這方面,我們是如何推動改革的?有哪些標誌性成果?
高強: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持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改革紅利和政策效應加快顯現,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工作取得決定性進展,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首次突破60%。從改革進展看,主要集中在以下3個方面。
一是戶籍制度改革持續深化。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除部分省會城市外,其他城市落戶限制基本取消,東部地區中小城市落戶門檻基本取消。大城市、特大城市持續放寬落戶限制。比如,南京市取消年度積分落戶人數限制。除個別超大城市外,具有一定學歷和技能的人口基本實現“零門檻”落戶。
二是居住證制度和“人地錢掛鉤”政策逐步落實。自2016年《居住證暫行條例》實施以來,居住證的賦權功能不斷強化,有效保障了居住證持有人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截至2019年底,全國共發放居住證超過1億張。各地不斷創造條件疊加多種服務,居住證附著的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專案進一步增加。同時,中央下達專項資金,支援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
三是未落戶常住人口享有更多城鎮基本公共服務。2019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427萬人,在公辦學校就讀和享受政府購買服務比例達到85%,22.4萬名隨遷子女在遷入地參加高考。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等國家資助政策穩步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全面建立,87%的居民15分鐘內就能到達最近醫療點,跨省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數量同比增長79%。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首次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14億元開展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850多萬名外來務工人員享受公租房保障。
城鄉融合發展要從何處發力
記者:從我國推進城鄉融合的不平凡歷程中可以得出哪些重要經驗?
高強:在統籌城鄉發展過程中,黨中央始終把增進民生福祉作為發展的根本目的,不斷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深化民生領域改革,讓農民群眾享有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形成了許多寶貴經驗。
一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我們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決好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以農民的全面發展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問題有效解決。
二是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各地牢固樹立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政策導向,把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放在農村,推動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農村正逐步建成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三是堅持不斷最佳化頂層設計。黨的十八大以來,緊緊圍繞統籌城鄉發展,持續最佳化頂層設計,以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為抓手,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為目標,不斷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
四是堅持農民主體地位。農民是農村改革和鄉村振興的主體,農民對切身利益的追求、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推動農村發展的內生動力。我們黨一直把為億萬人民謀幸福作為重要使命,緊緊依靠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推動城鄉統籌發展。
記者: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今後還要重點做好哪些工作?
高強: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關係發生顯著變化,農村從封閉走向開放,城鄉要素加快雙向流動,總體呈現由城鄉分割到逐步融合的趨勢。今後進一步推動城鄉融合發展要在以下方面發力。
一是繼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最佳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速度和質量,繼續降低城市落戶門檻,使更多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安家落戶,提高居住證發證量和含金量,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未落戶常住人口。
二是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平臺,加快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進度,完善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制度,做好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增加學位供給,使隨遷子女在流入地享有普惠性學前教育。以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為主要出發點,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三是完善“人地錢掛鉤”配套政策。深化落實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提高城市政府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積極性,在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時更多考慮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全面落實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在安排各地區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時,進一步增加上年度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的權重。
四是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深化和拓展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探索轉讓上述權益的具體辦法和程式。加快引導工商資本入鄉發展,鼓勵其投資農村社會事業等領域,形成多元投入格局,促進城鄉公共設施聯動發展。
五是儘快補上農村社會事業短板。加大公共財政投入,針對農民群眾民生大事急事難事,精準發力、補上短板,由政府承擔服務供給主體責任,切實在公共財政投入上體現出加強農村、支援農民的政策傾向,特別是要優先提升欠發達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縮小服務標準在城鄉、區域、人群間的差異,加快實現標準統一、制度並軌。(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喬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