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8日訊息: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和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通報稱,經查,張和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違規選拔任用幹部;貪錢斂財,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家教不嚴,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資料圖
張和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同時,鑑於張和能夠主動交代組織未掌握的違紀違法問題,上交全部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寬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和開除黨籍處分,按四級調研員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記者注意到,張和出生於1950年12月,今年4月被查時已70歲,曾主政唐山長達12年。這也是十八大後,河北省被查的第九個省部級官員。
張和是河北遷西人,1978年1月入黨,1969年10月參加工作,河北師範大學數學系數學專業畢業,大學普通班學歷。其仕途也僅在河北省。
早期,張和在遷西縣鬥批改工作隊、縣農機局辦公室工作,1973年進入河北師範大學數學系數學專業學習,後長期任職於唐山市,1985年任唐山市政府秘書長,1991年任唐山市市長助理,同年任唐山市副市長,1994年任唐山代市長,次年3月任市長。
擔任唐山市長7年時間,2002年張和升任唐山市委書記。2005年3月,他入列河北省委常委,次年6月任河北省副省長,不再擔任唐山市委書記。
值得注意的是,擔任河北省委常委僅僅一年零八個月時間,2006年11月張和就卸任河北省委常委,只擔任副省長,任職近5年。
2011年1月,他任河北省政府黨組副書記、顧問,次年3月任省政府特邀諮詢、省政府黨組副書記。2014年7月,河北省政府官方網站“政府領導”欄目資訊顯示,張和已卸任。
今年4月,70歲的張和被查,他也是少見的高齡落馬省部級。
隨著他的落馬,十八大後河北省被查的部級官員增至9人,另外8人為:河北省委原常委、組織部長梁濱,河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景春華,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楊崇勇,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傑輝,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河北省原副省長李謙。
張和簡歷
張和,男,漢族,1950年12月生,河北遷西人,1978年1月入黨,1969年10月參加工作,河北師範大學數學系數學專業畢業,大學普通班學歷。
1969.10--1973.08 遷西縣鬥批改工作隊、縣農機局辦公室工作
1973.08--1976.08 河北師範大學數學系數學專業學習
1976.08--1978.04 遷西縣東荒峪工委團委書記
1978.04--1979.06 共青團唐山地委幹部
1979.06--1983.12 唐山地區行署辦公室資料員
1983.12--1984.10 唐山市政府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
1984.10--1985.11 唐山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
1985.11--1991.02 唐山市政府秘書長
1991.02--1991.09 唐山市市長助理、政府秘書長
1991.09--1994.02 唐山市副市長
1994.02--1994.11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4.11--1994.12 唐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1994.12--1995.03 唐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5.03--2002.12 唐山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2.12--2005.03 唐山市委書記
2005.03--2006.10 省委常委、唐山市委書記
2006.10--2006.11 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6.11--2011.01 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1.01--2012.03 省政府黨組副書記、顧問
2012.03 省政府特邀諮詢、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2020.04 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