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018年至2019年受理監委移送職務犯罪超4萬人
本文轉自【北京頭條客戶端】;
7月21日,最高檢舉行“提升職務犯罪檢察品質 為反腐敗鬥爭貢獻檢察力量”新聞釋出會。
根據法律規定,檢察機關在反腐敗鬥爭中的職能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辦理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職務犯罪案件;二是對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審查起訴。
最高檢第三檢察廳廳長王守安提到,這次釋出的案例主要涉及職務犯罪案件起訴工作方面。
記者從釋出會上獲悉,2018年至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各級監委移送職務犯罪40326人,其中2018年受理16092人,2019年受理24234人,同比上升50.6%。
王守安說,“經審查,決定提起公訴28387人,決定不起訴954人。”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