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被拘5日
7月7日上午9時10分左右,高考語文科目開考僅10分鐘,遼寧省瀋陽第四十中學高考考點附近一海鮮酒樓放起了煙花爆竹,據現場人員描述“聲音特別響”,考點附近陪考的家長隨後報了警。
據悉,該酒樓燃放煙花爆竹系因一對新人在辦婚禮,且當事人稱不知道周圍有考場。
7月8日下午,瀋陽市公安局於洪分局官方微博釋出訊息稱,違法嫌疑人高某某的行為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據現場目擊者介紹,當時,該海鮮酒樓內正在舉行婚禮,9時10分左右,飯店門前燃放起了煙花爆竹,不止有鞭炮,還有二踢腳等。
燃放過多種鞭炮後的現場一地狼藉。
部分在考點附近陪考的家長前往現場阻止,部分家長表示:“剛開考就放鞭炮,影響孩子考試怎麼辦?”
警察接到報警後趕來現場處理,並表示三環內本來就不讓燃放鞭炮。
酒店保安表示自己曾經制止過,但是沒能成功。
燃放鞭炮的高某某和婚禮現場的新人親屬隨即被民警帶走配合調查。民警說,當事人稱(新人)感覺今天挺吉利的,也不知道周圍是考場。
7月8日下午,瀋陽市公安局於洪分局釋出處理結果。
通報稱,經查,由於其親屬當日在該酒店舉辦婚禮,高某某於9時10分在酒店正門前燃放了煙花爆竹。因高某某的行為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該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來源 :北京日報(Beijing_Daily)綜合瀋陽晚報、@瀋陽於洪公安、中國青年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