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泰坦尼克號 不能把超過10億元的投資“打水漂”
復活泰坦尼克號,不能把超過10億元的投資“打水漂”。網友稱“用十億元復活,是不是有點過於浪費?”復活泰坦尼克號到底有沒有價值呢?日前,備受國內外媒體關注的按1:1原型新建的泰坦尼克,在四川省大英縣正式開始進行船體組裝,這意味著其距離整體完工又前進了一大步。
復活泰坦尼克號 不能把超過10億元的投資“打水漂”
泰坦尼克號沉入海底已成定論,其表現出的人類大愛精神值得紀念和傳承。但傳承泰坦尼克永不沉沒的大愛精神的形式有很多種,如果花10億元去“復活”一個外國的假古董,是不是顯得有點太奢侈?
傳承一種精神有實物相助當然很好,但並非唯一選擇。因為有些歷史事件和文物是無法“復活”的。七星能源投資集團按1:1原型建造的泰坦尼克號豪華郵輪,總投資超過10億元,船鋼耗量高達5萬噸,用鋼量超過航空母艦。如此花費,能不能達到像集團公司董事長蘇紹俊說的,復活它,一是為了紀念,二是為了讓更多的人傳承泰坦尼克號在沉沒時所表現出的人類大愛精神的目的,我們暫且存疑,單就這筆不菲的花費就讓人驚心。
文化傳承重在銘記,進而內化為一種精神,不一定非要用“復活”的形式來紀念。像偉大的抗洪精神,抗震救災精神和革命英雄主義精神,這些都是不能用“復活”實物的形式來紀念的。
七星能源投資集團作為一家國企,在經營策略上首先要考慮經濟利益,不能把超過10億元的投資“打水漂”。據悉,泰坦尼克號沉沒後,全世界範圍內幾乎沒人看到過一張完整圖紙,如此情形下如何能“復活”出一個原汁原味的泰坦尼克號?
國企也是企業,投資應遵循市場規律,不能靠“拍腦袋”決策。現在要問的是,花巨資“復活”這樣一個假古董,七星能源投資集團當初經過了哪些程式?會不會又是一個“政績工程”,值得深究。國企“復活”泰坦尼克號不能是一筆糊塗帳,科學性到底如何?期待監管部門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