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一年掙4億,背後的付出
近段時間看到網上很熱點話題“奧巴馬一年掙4億”,跟全球知名出版集團企鵝蘭登書屋簽訂了一份超過6000萬美元(約4億人民幣)的天價出版合同,另外就是在其他公司做演講才換來。
可大家有想過當年奧巴馬競選總統時付出了多少汗水,才換來今天的結果。美國的選舉都是從選舉點、縣、選區到州逐級召開代表會議,最終選出本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那麼能夠從眾人中脫穎而出的,他是要多麼努力才能夠得到這個位置。經過幾年的沉澱,才到如今的爆發。如果拋棄他的總統的光環,那麼他還能這麼瀟灑嗎?
飛加班10天給約10萬,人家沒興趣
有一則報道稱,愛爾蘭瑞安航空近日致信飛行員,機長1年內同意加班10天可一次性獲得約合9.4萬元人民幣獎金,飛機員霸氣回應:沒興趣!
大家看到的時候肯定說這人是傻逼呀,這麼高的工資都不做。你想首先他們都考上航空的才能有機會開飛機,技術肯定是杆杆。1年中要保證800小時飛行時間、而且缺勤不超過4次。我的假期我做主,不想加班。不要跟我扯,告訴你我沒有興趣
沒興趣
《你的名字》這部電影相信很多人都看過,這是一部非常有思想、有深度的電影。而在這部電影之後,導演新海誠也宣佈將開始製作新的動畫,新片預計2019年上映。近日,有日本媒體對他進行了採訪,新海誠表示新動畫正在製作中,他希望這部作品能帶給那些尋找人生道路的年輕人一些啟示。
新海誠表示“動畫已經於3月起開始企畫,正好過了半年。現在劇本和美術設定正在進行中。雖然現在還很抽象,不過希望是能給10多歲的在尋找人生的道路中的人帶來點什麼的作品,可以讓現在的年輕人覺得‘這是自己的故事’‘好像能給自己一些啟示的作品’”。
看來這次的新作將會和觀眾做更多情感上的互動,引起年輕人的共鳴,這樣的話真是讓人對新作更加期待了。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昔日蹉跎花前過,今朝得道花前席”:新海誠成功主要在於把握住生活中的各種各的曖昧,宮崎駿則對朦朧美感的把握
網友“威海使用者66xxxx658”:我只想吃頓狗糧
網友“非主流瑪麗蘇”:我 新海誠 給我哭
網友“ZHXTLS”:日本動漫,很難保持一貫高水平,所以我們最好只看作品,不看作者,宮崎駿的個人聲譽是幾十年積累下來的,咱們先別忙著造神
(2017-09-08)
小時候我只有爸爸沒有媽媽,我跟奶奶提起媽媽,她就會生氣,而且還會不理我了。
她說:‘你媽媽生下你這個賠錢貨就算了,還跟著別的男人跑了。”
原來媽媽和別的叔叔在一起了,但我不知道什麼叫做賠錢貨。不是說嫁女兒會得很多禮金嗎?假如媽媽跟別的男人跑了,為什麼爸爸不生氣,反而經常出去找媽媽呢?
等繼母到我家裡的時候,我才知道奶奶根本是個騙子。爸爸根本不喜歡那阿姨,當初就是因為婆婆,媽媽才受不了離婚,離我們而去。等到我長大了才知道這是愚孝。
但奶奶還逼著爸爸和繼母生小孩,特意給藥給爸爸吃。這些都是我偷偷發現的,因為爸爸一點都不喜歡弟弟。他非常嫌棄繼母和弟弟。
這是一個愉快的收穫。這個家破碎得像一盤散沙,我不得不迅速長大起來,才能保證我活得安全。繼母既然能同意奶奶的意見,應該不是一個好女人。
假如她還是個好母親,那我根本沒有立足之地了,爸爸空長了一張帥氣的臉,內在卻是個慫蛋,連弟弟都比他厲害。
奶奶去世後,這個家就變成我和繼母的戰場。我和她產生了特殊的友誼——對手之間的惺惺相惜。我跟她談好了,等我上完大學,就和這個家無關了。
弟弟的東西我一分不拿,我結婚也不會問他們要一分錢。工作後,我認識了長我4歲的男友,他特別體貼,幾乎把我當成公主來寵了。
就連我來例假,他都會陪我前2天,揹著我走路。原來被人愛的感覺是這樣幸福,領了證後我搬去了他買的房子裡,我成了這個家的女主人。
公婆和我商量婚事,我憑著自己的打拼,工作5年來攢了15萬,這些就是我全部的嫁妝了。可我沒想到,5年多不聯絡的繼母竟然送了10萬給我。
我雙手接過,對她感恩戴德。我那老爸一聲不吭反而是繼母來作人情了,不枉我們以前爭來爭去。
婚禮了時,我偷聽了她和弟弟的對話,頓時感覺我火候太差了,心立刻寒了。她說:“你那便宜姐姐嫁了好人家,以後你沒錢了就找她。”
弟弟說:“媽,姐姐的親媽給這10萬簡直就是便宜我們了。以後想要錢兩邊的人都會送過來。”
大家說,我到底怎麼收拾這對母子?我以為他們浪子回頭,沒想到是狼子野心。
(2017-09-08)
加班10天給10萬 瑞安航空員工:沒興趣,我只想年休!
2017-09-24
民航資源網
愛爾蘭瑞安航空公司因機組人員“扎堆”休年假而取消2100架次航班,引發大量乘客不滿。為避免造成更多客運受阻,這家廉價航空運營商提出,向飛行員提供額外的加班費,換取後者減少休假時間。不過,這一提議遭到不少飛行員拒絕。
瑞安航空19日證實,公司前一天向飛行員致信,在今年10月底至明年10月31日的工作年度中,同意加班10天的機長可一次性獲得1.2萬歐元(約合9.4萬元人民幣)獎金,副機長可得到6000歐元。想獲得加班獎金的飛行員在這段時間內要同時保證800小時飛行時間,未經批准的缺勤不超過4次,並且不能辭職。
英國廣播公司20日報道,瑞安航空在德國、義大利、比利時和荷蘭等80處歐洲運營基地中,17個基地的飛行員代表回信說,他們對這項提議“不感興趣”,拒絕透過加班保證乘客的出行。相反,飛行員想要的是新合約和更好的工作條件。
回信說,“飛行員市場正在變化,瑞安航空也需要改變,飛行員和管理層應共同合作,確保穩定和共同的未來”,簽署新合約有助於留住大量計劃“跳槽”的同事。
瑞安航空上週宣佈,截至10月31日、即接下來6周時間裡,將每天取消40至50架次航班,預計31.5萬人次的乘客受影響,主要原因是大量機組人員要休年假。不過,也有說法表示,這與大量飛行員離職有關。
對此,瑞安航空執行長邁克爾·奧利裡強調,造成航班取消的原因是由於公司調整了員工年假有效期限。但他否認飛行員在信中所說公司在“請人”和“留人”上存在深層次問題。
瑞安航空18日說,作為取消航班的後果,公司已準備高達2000萬歐元(1.6億元人民幣)用於乘客索賠,還要遭受500萬歐元(3912萬元人民幣)的票價損失。有分析人士預測,實際金額可能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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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4)
一眼新聞丨哪裡房價漲得快哪裡就有強調控;加班10天給10萬,員工:沒興趣;陽澄湖“過水蟹”仍氾濫
2017-09-25
中國經營報
2017年9月25日,週一
又到週一……
一眼新聞
1
全國限售陣營超45城 哪裡房價漲得快哪裡就有強調控
9月22日~23日,樓市再迎一波強調控。短短兩天時間內,西安、重慶、南昌、南寧、長沙、貴陽、石家莊、武漢等8個城市密集出臺樓市調控措施。其中,除西安、武漢外,其餘城市實施了限售。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超過45個城市釋出了樓市“限售令”。
對於這波調控的原因,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些城市近期房價漲幅較快,長沙更是以16.9%的同比漲幅領漲8月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監管層在“金九銀十”這一傳統樓盤銷售旺季釋出新政,釋放出樓市調控不放鬆的強烈訊號——“哪裡房價上漲明顯,調控就指向哪裡”。此外,限售有利於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未來不排除會有城市跟進。不過,也有分析認為,一些二線城市、大部分三四線還不具備限售條件。(每日經濟新聞)
2
出口民調顯示默克爾將連任 另類選擇黨躋身第三大黨
柏林時間9月24日18時,德國大選停止投票。在投票站關閉後約一小時釋出的出口民調資料顯示,默克爾(Angela Merkel)所屬的保守派政黨基民盟(CDU)與其姊妹黨基社盟(CSU)獲得了32%的選票,默克爾將第四次擔任德國總理。
但與選前最後一次民調結果相比,基民盟與基社盟又丟掉了2個百分點;與上次大選相比,更痛失近10個百分點的支援率。
舒爾茨(Martin Schulz)領導的社會民主黨(SPD)預計只獲得了20%選票。舒爾茨挑戰默克爾以慘敗告終。舒爾茨確認與CDU的合作即將結束,該黨已決定要成為最大的反對黨。
儘管遭受主流政壇唾棄,四年前才成立的另類選擇黨(AfD)這次大獲全勝,預計將以13%選票的成績一舉踏過5%的聯邦議會門檻,成為議會第三大黨。(21世紀經濟報道)
3
樂視網擬30億收購樂視金融類資產 賈躍亭多番倒手以資抵債
賈躍亭雖未回國,但其在位時在樂視體系中資金騰挪導致的樂視網資金虧空卻仍急需解決。昨晚樂視網擬以30億元將樂視投資的金融類資產收入旗下。樂視網稱,此舉一方面將樂視非上市體系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可透過以資抵債的方式解決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應收賬款問題。而在樂視網意欲收購樂視投資的金融類資產之前,樂視投資曾在短時間內被倒手數次,背後的運作邏輯頗為令人不解。
針對此事,樂視網證券部人士表示,以公告為準,其他內容不方便透露。(證券時報)
4
加班10天給10萬 員工:沒興趣
愛爾蘭瑞安航空向飛行員致信,機長1年內同意加班10天可一次性獲得1.2萬歐元(約合9.4萬元人民幣)獎金,但要保證800小時飛行時間、未批准缺勤不超過4次、不能辭職。飛機員代表回應說,沒興趣。
近來瑞安因機組人員“扎堆”休年假取消2100架次航班,引發大量乘客不滿,公司準備理賠費用高達1.6億人民幣。(新華國際)
5
揭秘山寨陽澄湖大閘蟹:將外地蟹運到陽澄湖裡泡幾天
接近中秋節的品蟹佳季,蘇州陽澄湖大閘蟹於9月23日正式開湖銷售。而眾多商家紛紛借用陽澄湖這一名號出售自家商品,甚至水產公司也會在陽澄湖開湖前兩三個月將其他地區的螃蟹運送到陽澄湖。根據水產公司透露,這種“過水蟹”已經是業界公認的現象。
據瞭解,所謂過水蟹,就是將外地的大閘蟹運到陽澄湖裡泡上幾天,再以“陽澄湖大閘蟹”名義銷售的山寨陽澄湖大閘蟹。僅從外表看,即便是陽澄湖當地蟹農也很難分辨出陽澄湖大閘蟹、塘蟹和外地蟹的區別。因為湖蟹批發價格高,大閘蟹公司用低價的塘蟹和外地蟹冒充湖蟹售賣,是一個快速賺錢的方法,一些水產養殖戶在外地養蟹,在螃蟹銷售的前幾天,把螃蟹運到陽澄湖,用網兜住,再撈出來標榜為陽澄湖大閘蟹,並高價出售,極難分辨。
對此,業內專家認為,未來養殖戶應當發展自己的商業品牌,才有可能解決這一現象。(北京商報)
今日趣圖
這大概是女生誓死保衛劉海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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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據報道,愛爾蘭瑞安航空向飛行員致信,機長1年內同意加班10天可一次性獲得1.2萬歐元(約合9.4萬元人民幣)獎金,但要保證800小時飛行時間、未批准缺勤不超過4次、不能辭職。飛機員代表回應說,沒興趣。
近來瑞安因機組人員“扎堆”休年假取消2100架次航班,引發大量乘客不滿,公司準備理賠費用高達1.6億人民幣。
企業在什麼時候安排員工加班,可以安排調休,無需支付加班費
僅在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可以選擇安排調休,不支付加班費。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網友諮詢
某物流公司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對公司的發貨員、裝卸工等崗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我於2014年4月進入該公司做倉庫裝卸工,簽訂了2年期的勞動合同。因為公司業務繁忙,我基本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有時值班經理一個電話,哪怕是半夜三更我也必須迅速趕到倉庫開始工作。上班一年多來,我的日均工作時間都超過了8小時,甚至法定節假日也得上班,而加班費一分錢也沒有。我要求公司給付被拒絕,公司的理由是該崗位實行的是不定時工時制。請問,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是否可以主張加班費
法律解析
從現有國家規定看,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是沒有加班費的。
根據勞動法第39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不定時工時制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在特殊條件下實施的,每日無固定工作時間,適用於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時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一種工作時間安排。企業以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來確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而原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這就是說,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無論是工作日加班還是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都沒有加班費。因此,你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是拿不到加班費的。
需要注意的是,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勞動者,雖然不享受加班工資,但用人單位應當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方法,保障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晚上加班工資怎麼算?是否與雙休日加班或法定節假日加班一樣有相應的加班工資?我國相關法律對此有沒有什麼規定?
一、什麼是加班?
所謂加班,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一般指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由於加班是員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在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內進行的工作,是工作時間在休息時間中的延伸。為了保護員工的休息權,國家對加班加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基礎上的,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員工也無權單方面決定加班。
二、晚上加班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費=正常工作日加班費+休息日加班費+法定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時間+月工資基數/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時間+月工資基數/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時間。
補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資嗎
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認為安排補休可以代替加班費,但實際上依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除在休息日安排加班能以安排補休代替加班工資報酬外,在平時的延時加班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以補休來代替加班報酬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據此,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首先安排勞動者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應當支付加班費。但是,對於用人單位安排延時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就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拒絕支付勞動者的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150%或300%支付加班工資。
單位不發加班費和帶薪年休假工資
王海琴律師解答: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標準工作時間為每週5天,每天8小時,週六日休息。但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 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在不違反上述規定的基礎上,公司可以安排加班,但必須支付加班費,故你公司安排每週休息一天,符合法律規定,但應當向你支付加班費,週六日加班費標準為日工資的2倍。如果公司不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你有權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如果公司安排加班時間超過上述規定,勞動者有權拒絕,並有權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映,要求責令改正。
另外,按照法律規定,職工工作年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天數因工作年限的長短不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根據以上規定,你單位未安排你享受帶薪年休假,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天數支付300%的工資。
與加班工資有關的13部法律法規彙總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三、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四、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辦發﹝1994﹞289號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本條中的“延長工作時間”是指在企業執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的基礎上的加班加點。本條中的“生產經營需要”是指來料加工、商業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等情況。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三)項中的“法律、行政法規”,既包括現行的,也包括以後頒佈實行的,當前主要指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規定的四種其他情形:
(一)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二)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三)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四)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本條的“工資”,實行計時工資的用人單位,指的是用人單位規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資,其計算方法是:用月基本工資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數即得日工資,用日工資除以日工作時間即得小時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用人單位,指的是勞動者在加班加點的工作時間內應得的計件工資。
五、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55、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中的“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工作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鑑於當前勞動合同制度尚處於推進過程中,按上述規定執行確有困難的用人單位,地方或行業勞動行政部門可在不違反勞動部《關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 [1995]226號)檔案所規定的總的原則的基礎上,制定過渡辦法。
60、實行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4小時或40小時標準工作時間制度的企業,以及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全體職工已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企業,一般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人員除外)經批准延長工作時間的,可以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61、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的日工資,按其本人月工資標準除以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數(試行每週40小時制的為21.16天,施行每週44小時制的為23.33天)進行計算。
6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職工,工作日正好是週休息日的,屬於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節假日的,要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支付職工的工資報酬。
70、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 (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71、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式(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除外),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時,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六、關於印發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26號
二、關於加班加點的工資支付問題
1. 《規定》第十三條第(一)、(二)、(三)款規定的在符合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制度工時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節日工作應支付的工資,是根據加班加點的多少,以勞動合同確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的一定倍數所支付的勞動報酬,即凡是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均應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150%、200%的工資;安排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2.關於勞動者日工資的折算。由於勞動定額等勞動標準都與制度工時相聯絡,因此,勞動者日工資可統一按勞動者本人的月工資標準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數進行折算。根據國家關於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的規定,每月制度工時天數為21.5天。考慮到國家允許施行每週40小時工時制度有困難的企業最遲可以延期到 1997年5月5日施行,因此,在過渡期內,實行每週44小時工時制度的企業,其日工資折算可仍按每月制度工作天數23.5天執行。
七、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4年2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6號釋出根據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和休息時間,維護職工的休息權利,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憲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002291,診股)和星期日為週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週休息日。
第八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人事部負責解釋;實施辦法由勞動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條 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難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適當延期;但是,事業單位最遲應當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最遲應當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八、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1995年3月26日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的職工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以下統稱職工)。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實行這一工時制度,應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不減少職工的收入。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在每週工作40小時的基礎上再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應在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的前提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並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執行。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企業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職工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緊急任務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四)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第八條 根據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給職工支付工資報酬或安排補休。
第九條 企業根據所在地的供電、供水和交通等實際情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靈活安排週休息日。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規定》實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應根據《規定》和本辦法及本地區、本行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步驟,並報勞動部備案。
第十二條 本辦法與《規定》同時實施。從1995年5月1日起施行每週40小時工時制度有困難的企業,可以延期實行,但最遲應當於1997年5月1日起施行。在本辦法施行前勞動部、人事部於1994年2月8日共同頒發的《的實施辦法》繼續有效。
九、勞動部關於印發《問題解答》的通知(勞部發〔1995〕187號
(一)問:1995年2月17日《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釋出後,企業職工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是否一定要每週休息兩天
答:有條件的企業應儘可能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應將貫徹《規定》和貫徹《勞動法》結合起來,保證職工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有些企業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二)問:實行新工時制後,企業職工原有的年休假還實行嗎
答: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國務院沒有釋出企業職工年休假規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共同發出的《關於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應繼續貫徹執行。
(三)問:《規定》第九條中“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難的企業”主要指的是哪些
答:貫徹執行《規定》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這就是既要維護職工的休息權利,也要保證生產和工作任務的完成,確保全國生產工作秩序的正常,以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規定》所提到的有困難的企業主要是指:需要連續生產作業,而勞動組織、班制一時難以調整到位的關係國計民生的行業、企業;確有較多業務技術骨幹需經較長時間培訓合格上崗才能進一步縮短工時的企業;如立即實行新工時制,可能要嚴重影響企業完成生產任務、企業信譽和企業職工收入,確需一段準備過渡時間的企業。
這裡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對於上述暫時存在困難的企業,各地區、各部門務必加強領導,精心指導,幫助他們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步驟;上述企業也應立足自身,控掘潛力,積極創造條件,力爭早日實行新工時制度,而不要非拖到1997年5日1日再實行。
(四)問:如果有些企業只因極少數技術骨幹輪換不過來而影響《規定》的貫徹實施,能不能用加班加點的辦法予以解決
答:為了使更多的企業職工能夠實施新工時制度,企業首先要抓緊進行業務、技術骨幹的培養,以便有足夠的技術力量輪換頂班。只有這樣才能既保證全體職工的健康和休息權利,也能保證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在抓緊培養技術骨幹的同時,為使企業絕大多數職工能儘早實行新工時制度,可以採取一些過渡性措施,即對極少數技術骨幹發加班工資或補休。但是,一要與工會和勞動者本人協商,做好工作;二要保障技術骨幹的身體健康;三不能無限期地延續下去,必須儘快招聘合格人材或抓緊培養合格人才。
(五)問:哪些企業職工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答: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例如:企業中從事高階管理、推銷、貨運、裝卸、長途運輸駕駛、押運、非生產性值班和特殊工作形式的個體工作崗位的職工,計程車駕駛員等,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鑑於每個企業的情況不同,企業可依據上述原則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研究,並按有關規定報批。
(六)問:哪些企業職工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答: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於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於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於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
對於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都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規定》的有關條款,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同時,各企業主管部門也應積極創造條件,儘可能使企業的生產任務均衡合理,幫助企業解決貫徹《規定》中的實際問題。
(七)問: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的,是否可以進一步縮短工作時間
答: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在每週工作40小時的基礎上再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應在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的前提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八)問:中外合營企業中外籍人員,應如何執行《規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經國家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在法律有新的規定時,可以仍然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因此,在《規定》釋出前,凡以合同形式聘用的外籍員工,其工作時間仍可按原合同執行。
(九)問: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是在每週40小時、還是在每週44小時基礎上計算
答:1997 年5月1日以前,以企業所執行的工時制度為基礎。即實行每週40小時工時制度的企業,以每週40小時為基礎計算加班加點時間;實行每週44小時工時制度的企業,以每週44小時為基礎計算加班加點時間。上述加班加點,仍然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1997年5月1日以後,一律應以每週40小時為基礎計算。
十、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勞部發〔1997〕271號
廣州市勞動局:
你局《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請示》(穗勞函字〔1997〕127號)收悉,經研究,函覆如下:
(一)企業和部分不能實行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否不實行“雙休日”而安排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不超過6小時40分鐘
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 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據一些企業的生產實際情況還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應按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二)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但不超過44小時,且不作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勞動行政機關可否認定其違法並依據《勞動法》第90、91條和勞部發[1994]489、532號檔案的規定予以處罰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是依據《勞動法》第36條的規定,按照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標準工時制度方面進一步作出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但不超過44小時,且不作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勞動行政機關有權要求其改正。
(三)《勞動法》第41、44條中的‘延長工作時間’是否僅指加點,而不包括休息日或節日等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是否加班不受《勞動法》的第41條限制
《勞動法》第41條有關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每月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在國家立法部門沒有作出立法解釋前,應按此精神執行。
(四)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單位可否不支付加班費而給予補休?補休的標準如何確定
依據《勞動法》第44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於加班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一般不安排補休。
(五)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在計算週期內若日(或周)的平均工作時間沒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但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或40小時),“超過”部分是否視為加點(或加班)且受《勞動法》第41條的限制
依據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5條的規定,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採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週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 (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44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 按《勞動法》第44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六) 若甲企業經批准以季為週期綜合計算工時(總工時應為40時/周×12周/季=480時/季)。若乙職工在該季的第一、二月份剛好完成了480小時的工作,第三個月整月休息。甲企業這樣做是否合法且不存在著延長工作時間問題,該季各月的工資及加班費(若認定為延長工作時間的話)應如何計發
某企業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以季為週期綜合計算工時(總工時應為508小時/季)。該企業因生產任務需要,經商工會和勞動者同意,安排勞動者在該季的第一、二月份剛好完成了508小時的工作,第三個月整月休息。該企業這樣做應視為合法且沒有延長工作時間。對於這種打破常規的工作時間安排,一定要取得工會和勞動者的同意,並且注意勞逸結合,切實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
工時計算方法應為:
1、工作日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7天/年(法定休假日)=254天/年
季工作日:254天/年÷4季=63.5天
月工作日:254天/年÷12月=21.16天
2、工作小時數的計算
以每週、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七)勞部發[1994]489號文第13條中“其綜合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部分”是指日(或周)平均工作時間超過,還是指某一具體日(或周)實際工作時間超過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週期內,如果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總數超過該週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如果在整個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總數不超過該週期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只是該綜合計算週期內的某一具體日(或周、或月、或季)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其超過部分不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八)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如何計發?其休息休假如何確定
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企業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以便安排勞動者休息。其工資由企業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工資分配辦法,根據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完成勞動定額情況計發。對於符合帶薪年休假條件的勞動者,企業可安排其享受帶薪年休假。
(九)本市擬在審批綜合計算工時過程中強制性地附加“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和“每日實際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1小時”兩個條件,是否妥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從部分企業生產實際出發,允許實行相對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工作制度,以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在審批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過程中不宜再要求企業實行符合標準工時工作制的規定。但是,在審批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過程中應要求企業做到以下兩點:
1、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及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中採取何種工作方式,一定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
2、對於第三級以上(含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崗位,勞動者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1小時,而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十一、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
第三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條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一)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二)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第五條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
(三)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第六條 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七條 中央直屬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經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稽核,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地方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審批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八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十二、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十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
第九條 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Oo拾囿捌玖oO”:我們這沒有雙倍工資,國慶要上班,強制加班,沒有五險,個人所得稅高的嚇人,一個月才有一天休息
網友“Twinkle_微涼”:這個故事真長
(2017-09-25)
聽說過玩火的,可從沒聽說過玩火藥的。
都說玩火上身,可是這個人玩火能玩出藝術。
電影裡爆破的場面不少,但你絕對沒見過爆破像煙火一樣美麗的場面,甚至把爆破的那幾秒的時間繪製成一幅畫。別人的爆破是爆破,可他的爆破是藝術。
這種絕不會有重複的藝術,有人玩得起並且玩到征服國際。
蔡國強——
他是一位表演藝術家,國際藝壇上最受矚目的中國人之一!
說起他的影響力你可能不太瞭解,
可是他的作品絕對能一秒將你震撼。
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閉幕式的視覺特效藝術總監。
“大腳印”就是他一手創作。
2014年,上海當代藝術博物館舉辦自己的個展《九級浪》。
他說,他的想法是以一場葬禮作為構思。作品名稱為《輓歌》。
這個作品在整個黃浦江上層層燃放。
第一幕 輓歌
第二幕 追憶
第三幕 慰藉
這都是對大自然破壞的一個哀悼。是一個美麗大自然的葬禮。這些稍縱即逝的場景是來自大自然本身最好的詮釋。
本來想象中會是藍天的上海在那一天灰濛濛的,本來擔心出不來預想的效果,可是當天因為炸了之後氣壓很低,煙沒有往上走,而是在黃浦江上像一副卷軸一樣緩緩拉開。
“我很感動,我感覺這是神作”。
這種無法企及的壯麗,雖然只存在於那一剎那,可卻是永恆的。
藝術的魅力是從不追求結果。
《APEC景觀焰火表演十四幅草圖》參與拍賣,最終以7424萬港元成交,這個創下了中國當代藝術世界拍賣記錄。
他用畫卷來創作爆炸畫,在點燃之前,人們屏息,從開始燃的第一刻開始到最後一秒,燃盡全部的力氣,呈現所有的美輪美奐。
這些都不能代表他藝術的最高成就,
2015年一個“來自中國的煙火”的影片在Facebook上廣為流傳,
一段用手機拍攝的模糊的影片累計播放量高達5500萬。
這是一個連線土地和天空的天梯,
他試圖用這樣的方式與世界之外對話。
用煙火製造的500米的長梯,被引爆後,用金黃色的火焰竄入雲霄,
這個天梯在蔡國強的家鄉泉州的一個小島上悄悄地點燃,
除了必要的工作人員,沒有其他人知道,
最重要的,蔡國強把這個天梯獻給自己百歲高齡的奶奶!
圖 | 蔡國強 《發情山》2016 火藥繪製
或許奶奶並不懂這樣的藝術,在她眼裡毫無意義,甚至蔡國強做的事情在很多人眼裡都毫無意義,可也正因為是這樣,才能被稱之為藝術!
彷彿生命中除了生活本身,真的可以與大自然,可以與宇宙萬物對話,
超乎一切想象。
也正是因為這個神作,以《九月的某一天》獲奧斯卡最佳紀錄片獎的導演凱文·麥克唐納關注到了蔡國強。
還有一位意想不到的製作人,鄧文迪。
凱文·麥克唐納擅長紀實性,敘事組織能力又很高超。
耗時兩年,從紐約、布宜諾斯艾利斯、上海、北京、瀏陽到家鄉泉州,
遍訪蔡國強的親友、及其工作夥伴和專家,
並從數千小時的珍貴歷史影畫素材中剪輯。
濃縮成一部73分鐘的紀錄片,
豆瓣高達8.6的評分。
歷史背景人物採訪和藝術作品相結合,
這部紀錄片呈現的是一個360度的藝術家,
讓你在人物深度挖掘的同時視覺上也得到滿足。
如果你已經錯過現場欣賞爆破的瞬間,可是千萬不要錯過大熒幕上的震撼。
同時,這讓我們瞭解到了一個不一樣的藝術家。
他並沒有想象中藝術家的外表藝術感,也沒有想象中藝術家的高姿態。
他來自中國福建泉州的漁村,
童年經歷著文化大革命,
長大後接觸到美術,並在日本和美國都有生活經驗,
這部由外國人拍攝的紀錄片講述人物的同時也反映著中國的政治與文化。
不過對於中國的政治導演是點到為止的,
小時候與父親因為文革整夜燒書,
與長大後他對於爆破的執念成為影片一個有深意的表達。
爆破讓他得到極致的釋放,展現出來的畫面就是“他”的組成部分。
用作品來表達不同的自己。
紀錄片中呈現了神級藝術家的真實,包括內心的脆弱、無奈和掙扎。
還有對家人、祖國深厚又內斂的情懷。
這也是這部影片最終上升的主題。
你絕對想象不到這樣的蔡國強也有這樣的行為藝術,
在巴黎完成的“ONE NIGHT STAND”,
從世界各地招募的50對情侶在塞納河的觀光船上做愛,
每對有一隻燈籠,透過控制燈籠的明滅,
觀眾可以得知籠中進展。
這樣的行為藝術顯然現階段是不適合中國的,很容易和道德牽扯在一起,從而破壞藝術本身。可是這樣的他,藏在內心最深處的也是中國。
歷時21年,編織了一個150秒的夢。
天梯在他多次失敗後,終於得以呈現。
他把《天梯》作為童年摸雲摘星的夢想和獻給奶奶和家鄉的禮物。
成功的在中國這片土地上完成了他的藝術夢想。
至於問到他為什麼是五百米?他說因為他的家鄉,500米高就能摸到雲彩。
這個梯子以一秒20到40米的速度在跑,
立在廣闊的天地間,
而看到自己作品的蔡國強,露出的也是孩童般的喜悅。
純粹的讓人覺得應該相信一切美好。
奶奶在這之後的一個月去世了,好在美好及時趕到,
用天梯送奶奶去往天堂。
這個天梯架構的不只是藝術的追求,更多是紀錄片中蔡國強對於自我、對於家人、對於家鄉和祖國架構的一架橋樑,在熊熊火焰之中,燃盡的是永不熄滅的夢,和心靈能達到最遠的地方。
他雖身在地球的土地上,可是他的靈魂甚至可以超越時空,
你看這座天梯,是他與看不見力量對話的可能。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持之以恆”:汙染很大吧。
網友“淺嘆”:流弊
網友“贛州使用者65xxxx504”:槓槓滴
(2017-09-19)
別人畫虎一年掙了6000多萬 ,而你窮得酒後偷老婆錢,躲下水道都不敢回家,因為全鎮的人都住在一棟大樓裡,你沒臉見鄉親們。
這年頭就是這樣,人比人氣死人!這些年打工人民受的苦夠多了,想找份好點的工作難啊,錢少事多離家遠,沒五險一金無假期,加班還沒加班費。
再看看人家,加班10天給10萬,員工還表示沒興趣,哦沒興趣的話,就讓我上吧!可惜我不會開飛機,誰會?
不會開飛機沒關係,還有調音師年薪百萬,要不要試試,楊冪的“愛的供養”就是這樣來的。別人上班是這樣,我們上班是這樣!
別人下班了去吃飯,是這樣;你下班了去吃飯,是這樣!有對比,果然就有傷害,不忍直視!
哎,只能說且行且珍惜吧,誰讓人家還有的人連泡麵都沒得吃~
(2017-09-25)
一年365天,除去正常工作日,加班10天,一次性給你10萬,平均1萬一天,你去不去?
我猜,我們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去。畢竟1萬/天的薪資,就現在而言,能拿到這個比例的人應該是少之又少。
最近,愛爾蘭瑞安航空致信飛行員,機長1年內同意加班10天可一次性獲得1.2萬歐元(約合9.4萬元人民幣)獎金,但要保證800小時飛行時間、未批准缺勤不超過4次、不能辭職。
但是,在我們看來如此誘人的條件之下,瑞安航空的飛機員代表直接回應:沒興趣。
但是微博的評論區的下面就很精彩了:
這背後的原因,我想大家其實都很清楚。
據北京師範大學一名研究人員估計,中國人每年平均工作2000到2200個小時——遠遠高於美國人、荷蘭人、德國人、日本人。
今年五月,有媒體報道了一條令人悲傷的訊息。浙江杭州一28歲的女孩,在一家網路科技公司當經理,今年5月1日剛拍了婚紗照。5月中旬,女孩突然夜裡猝死。5月14日晚上,她發了最後一條朋友圈:我燒糊塗了。
這個女孩那段時間想買房子,又想結婚,壓力比較大,所以得拼命工作,但是最終把自己累垮了。
而這則新聞,也再一次讓加班、過勞死等“常態化”事件進入大眾的視野當中。
有資料顯示,自2013年起,我國每年因為過勞死的人數就已經突破了60萬人,其中有不少是出入寫字樓的都市白領。
另一方面,如今相當多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不加班意味著只能拿基本工資,加班才會有相對滿意的薪水,所以很多會選擇主動加班。
因為勞動力相對富於,競爭激烈,你不願意加班,自然有人願意加班,因此形成的迴圈可以說不是一個健康的迴路。
但是如果說以上是“願打願挨”的做法話,那每年到過年時間點附近,看到的新聞很多都是某某公司、工地拖欠工資不發,員工甚至都沒法好好回家過年。
一方面經濟快速發展,對勞動力的素質、技能要求提高,這無可厚非,另一方面,企業為了擴大再生產,持續進行資金投入,這也天經地義。
但是如果說僱傭員工幹了活卻不給相應的報酬,最後還需要每年都靠媒體輿論來提供力量,那也未免太丟人了。
畢竟,人家一年加班10天,是一次性付清將近10萬人民幣的“加班工資”,而我們有些公司,加班似乎都是“義務勞動”。
加班工資?不存在的。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顓孫河”:我們的工會是聾子的耳朵
網友“東宮昭”:有個日本人高管來中國工作,說我是個加班狂,請大家配合我的工作。一個月後他辭職回日本,上飛機前說,你們這樣加班是不道德的!!!
網友“U128027074”:從未聽過加班還有工資
網友“U148737663”:媽的,我們加班也是義務班
網友“814339552”:你想要資本家的錢,資本家想要你們的命。
網友“U177246980”:這後腿拖得嚴重啊,每年上班時間絕不能超過800個小時
(2017-09-25)
我是一個單親的家庭,在我7歲的時候媽媽就跟爸爸離婚了,我也一直跟著媽媽生活,我記得是在我上初中的那年,媽媽又給我找了一個後爸,那時候的我是絕對反對的,因為我想讓媽媽跟爸爸複合,我去找爸爸在他公司門前等了一天,終於爸爸出來了可我看到了爸爸跟另外一個人拉著手出來了,我走上前去,爸爸鬆開了那個女人的手,我問他這是誰。他說:“這是你趙阿姨,也是你爸爸現在的女朋友“。我的心瞬間涼了一截,二話沒說我就走了。
我的後爸是因為他的妻子在一次車禍中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他還有個女兒,比我大四歲,我不是很接受我的後爸,可他對我很好,最後由於他的堅持,和對我的關心我還是接受了他。但我的姐姐不是很接受我,可能是因為全家然都對我很好卻冷落了他,所以她看我的眼神永遠是帶著殺氣。
就這樣我一直活在兩個爸爸的世界裡,我總覺得我的後爸對我比我的親爸還好,可是畢竟我身上流的是我親爸的血,我的姐姐呢一直對我是仇視的感覺。
最後我上了高中姐姐呢也就上了大學,我們一年也見不了幾次,她在大學中談了一個男朋友,聽他跟爸爸打電話的時候說他那個男朋友對他挺好的,我聽到其實心理美滋滋的,你在家裡的時候別人都對你很冷現在終於也能常常幸福的滋味了,我在心理祝福她幸福。
最後姐姐大學畢業之後,就留在了她所在的城市,平常也很少回家,終於有一天她給爸爸打電話說他要結婚了,爸爸給姐姐準備了10萬作為嫁妝,可姐姐很不高興,說就算平分也要給我40萬吧,那可是我媽媽用生命換來的錢。(她媽媽出車禍後對方賠了80萬)爸爸說:“你弟弟也快結婚了要留著錢給他結婚用你就別爭了”。最後姐姐報了警,可事情過了太久了無法查證。最後姐姐跑到屋子裡哭。
我去跟媽媽說:“把錢還給姐姐”。媽媽說:“這個事情不歸你管你別問了”。我看著無奈的姐姐我也有一種莫名的傷心,覺得她真的太可憐了。
(2017-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