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取錢餘額變多,陷害內幕讓人咋舌。很多人都不陌生。2006年在廣州因ATM機故障,獲取17.5萬元人民幣,事件發生後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激烈辯論,成為近年來司法界的著名案例。2008年,許霆被改判為5年有期徒刑。
銀行取錢餘額變多 陷害內幕讓人咋舌
“我的銀行卡,取了兩次錢,卡上多了十幾萬,太嚇人了。我懷疑他們故意陷害我,引誘犯罪。”3月9日,鄭州市民葛先生向媒體投訴。
葛先生有一張中國農業銀行的銀行卡,一年前借給了張先生做生意。年前快過春節的時候,張先生安排人去大學路與汝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左右路西的中國農業銀行鄭州金海分理處取款4.9萬元。令人沒想到的是,銀行不但沒有在銀行卡上扣除4.9萬元,反而存了4.9萬元。由於這張卡經常有生意往來,多次轉賬,張先生並沒有在意。在隨後的轉賬之後,銀行打來電話,告知葛先生卡弄錯了,多了9.8萬元。葛先生才知道情況。
“第一次弄錯了,可能是無意的,但是,這同一張銀行卡,同一個銀行,幾天時間,又出這事。我擔心他們是故意設的圈套,涉嫌引誘犯罪。如果我不知道卡上錢多少,再取我卡上的錢,他們可能就告我不當得利或者非法侵佔,把我抓起來。那我就變成鄭州的許霆了,你說我冤不冤,怕不怕?”葛先生說,他懷疑銀行在第一次出錯後,故意設套,第二次想陷害他。
葛先生說:“如果說銀行是故意設套來陷害客戶的話,銀行涉嫌引誘犯罪,行為卑鄙;如果是銀行無意間出的錯,短短几天時間,同一個銀行同一張卡兩次出錯,這樣的銀行,錢存在這裡也沒有安全感。經常出這樣低階錯誤的銀行,能把取款變成存款,就能把存款變成取款,那時候客戶得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