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子欲和結婚14年丈夫離婚,在KTV上班養活男友,被無情拋棄

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雖說當今社會提倡完全自由戀愛、婚姻自主,但早前仍有許多人無法掌握自己的終身大事。在他們當中,有些人會選擇“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為了父母孩子,得過且過;也有些人會為了追求幸福,選擇逃出那牢籠般的婚姻生活。小豔就在“牢籠”中苦苦掙扎過,她的婚姻並不幸福,為了逃離丈夫,她丟下女兒,獨自一人跑到KTV工作。相處一年半的男友遊手好閒靠她養活,最終為了錢離她而去。悽慘的身世加上接二連三的打擊,讓她痛苦欲絕。一直想和丈夫了斷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重新生活,但卻又受到了重重阻撓。她的一生,究竟都經歷了什麼?

28歲女子欲和結婚14年丈夫離婚,在KTV上班養活男友,被無情拋棄

小豔雖然只有28歲,但和丈夫結婚已有14年,兩人育有一個13歲的女兒。談起小豔的身世,可以用輾轉離奇形容,她從小被養父母抱養到家中,當童養媳。舊時,貧民落後的人家非常流行收養童養媳,之所以盛行,是因為既可以解決兒子的婚姻問題,又可以減輕女孩家生活的壓力,說到底,都是貧窮惹的禍。做童養媳這個悲劇就不幸的降臨在了小豔身上,不幸中的萬幸是,她遇到了老實淳樸的養父養母一家。哥哥們都把她當親妹妹般對待,所以也就沒有童養媳這麼一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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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哥哥們的長大,相繼結婚生子,於是十幾歲的小豔就透過相親嫁給了現在丈夫的鄧某。小豔說,在結婚後並沒有過上幸福的生活,丈夫有家暴傾向,時常會對自己大打出手。因為年紀尚小隻好忍氣吞聲,可她的忍讓反而讓丈夫變本加厲,忍無可忍下偷偷逃了出來。逃離丈夫的小豔跑到了南昌,在一家KTV裡工作,在這一呆就是6年,在此期間,丈夫從來沒有找過她,兩人的夫妻關係早已有名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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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丈夫家之前,小豔希望養父母能夠陪著她一起去。但出於各方面原因,養父母並不願意陪她一同前往。小豔的養父說,他和小豔的婆家是同村人,如果幫助小豔去處理離婚,以後會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並且也不支援他們離婚。小豔的養父不僅不支援小豔,反而指責她的生活太過混亂,經常在外面鬼混。有次帶男朋友到養父家,養父嚴肅的告訴他小豔有老公,之後小豔和男友大吵起來後,養父直接選擇了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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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這個男朋友,小豔傷心的流下了眼淚。小豔和這個男朋友之間是有感情的,但兩人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小豔已有了家庭?還是遭到養父母的反對呢?小豔哭著說,和男友是在舞廳中相識相戀,在一起後男友遊手好閒,不去工作,天天伸手問小豔要錢,就這麼維持了一年半,男友突然跟一個有錢的人跑了。本來還幻想著和丈夫離婚,好好跟男友在一起的小豔,被傷得體無完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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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得到養父母的支援,小豔只好自己和記者前往婆婆家,希望拿回結婚證,並且去看一看已經13歲的女兒。見到婆婆後,小豔直接說明了來意,並表示婆婆沒有權利扣著兩人的結婚證。小豔的婆婆年事已高,可以看出,她並不願意讓兒媳婦和兒子離婚。婆婆告訴小豔,結婚證在她老公公手裡,需要過年時才能給她。小豔想要丈夫的電話,婆婆拿出一個小本本,說自己不認識字,讓小豔自己找,很明顯,獨自留守在家的婆婆一直在拖延小豔。小豔告訴記者,其實早先已經和丈夫談好離婚的事宜,丈夫也答應了,但婆婆反對兒子離婚,所以一直耽擱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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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婆婆家出來,周圍的親戚鄰居圍了過來,跟小豔談起了她女兒的撫養問題。小豔並沒有迴避這個問題,她表示每個月該拿多少錢就拿多少錢,但前提是需要丈夫先出面處理離婚。正在此時,小豔的大嫂聞聲趕來,痛批小豔婚姻的失敗是她咎由自取。大嫂指責小豔花錢大手大腳,貪圖享樂,對女兒沒有任何責任心,結婚後和弟弟不能平等相處。大嫂的出現和指責,讓小豔失去了理智,兩人互相指著鼻子爭吵一起,小豔認為自己嫁過來以後受盡了冷落,還遭到丈夫的家暴折磨。大嫂卻對小豔的說辭予以否認:“她就是在胡說八道,是我們家窮,養不起這個無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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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無婆婆的敷衍,大嫂的指責,以及鄰居們的爭論,小豔一時間難以招架,彷彿被潑了一盆冷水,踉蹌著腳步走到莊稼地旁呆呆地看著遠方。小豔訴說了獨自一人在外打工的辛酸苦辣,也反思了自己好吃懶做、不能吃苦的缺點,自身的問題確實是這場婚姻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後,小豔去學校見到了正在上課的女兒,女兒轉眼間已經長成大姑娘。看著聽話懂事,渴望母親回到自己身邊的女兒,小豔更加感到自責與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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