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楊佳
▲資料圖(香港“東網”)
據香港“東網”等多家港媒報道,香港國安法日前在港全面實施,特區政府今日(8日)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提出建議,所有於今年7月1日或之後新入職的公務員,必須簽署檔案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
至於現職公務員,特區政府建議先安排在特區政府決策過程中擔任重要角色或較高職級者,以及職務較為敏感的公務員,如紀律部隊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及律政人員等公務員,以宣誓或簽署檔案確認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而其他公務員的宣誓或簽署檔案程式,則在其獲推薦晉升或轉任其他職系時進行。
另據香港電臺報道,特區政府表示,公務員從來都有責任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尤以效忠特區政府至為關鍵。引入相關宣誓要求,能體現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的一貫責任,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份所帶來的責任和要求。
特區政府表示,該建議有助進一步保護及推廣公務員隊伍要恪守的核心價值,確保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特區政府會按既定機制,諮詢公務員團體意見,同時繼續與律政司研究法律問題,擬定落實方案及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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