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交警深入整治酒駕
並根據相關法規
對部分酒駕、
醉駕人員進行實名曝光
據瞭解
此次實名曝光的“醉貓”共有10人
均存在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海口交警表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據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海口交警提醒
酒後駕駛是在以身犯險,觸碰法律底線,這既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也是對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杜絕酒駕,安全文明行駛。
來源:海南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