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甘肅頻道 原創稿
人民網蘭州2月24日電 (高翔)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計分辦法》)將於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月23日,甘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召開新聞釋出會,就《計分辦法》有關情況進行了解讀。
甘肅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武功介紹,近年來,隨著甘肅省經濟社會持續高速發展,機動車和駕駛人保有量持續高位增長。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甘肅省共有機動車6824256輛,其中公安部門管理機動車6322141輛,農機部門管理拖拉機502115輛;甘肅省共有機動車駕駛人7745253人,其中公安部門管理機動車駕駛人7328862人,農機部門管理拖拉機駕駛人416391人。
“《記分辦法》的實施將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便捷高效服務的新需求,透過制度完善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張武功說,《記分辦法》的內容部分源自《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修訂後共7章37條,包括記分分值、記分執行、滿分處理、記分減免、法律責任等內容。修訂主要圍繞最佳化記分管理制度、調整記分專案和分值,在保持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一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同時,增加了減免記分規定,促進記分管理與教育引導相結合。堅持公開透明、程式正當、嚴格監督,明確對弄虛作假、買分賣分等行為嚴格責任追究。《記分辦法》能更好地發揮記分制度的作用,堅持寬嚴相濟,強化教育引導,促進提升駕駛人安全文明意識。
據悉,2022版《記分辦法》的交通違法共50項,其中7項記12分、7項記9分、11項記6分、15項記3分、10項記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