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吳文婷 6月26日,海航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航集團”)被限制高消費,關聯物件為陳峰,案號為(2021)京0116執1638號。
該限制消費令顯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於2021年05月28日立案執行申請人郝雪申請執行海航集團合同糾紛一案,因海航集團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限制公司及你單位法定代表人陳峰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具體而言,被限制的消費行為共包括九項: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等。
據樂居財經瞭解,海航集團成立於1998年,註冊資本600億元,法人代表、董事長為陳峰,經營範圍包括:航空運輸及機場的投資與管理、酒店及高爾夫球場的投資與管理、資訊科技服務等。目前,其大股東為海南交管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