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條新聞讓人咋舌,武漢漢陽區一對夫妻,利用超聲波裝置在長江捕魚,一年多時間獲利24餘萬元,真沒想到竟然有這麼大的利潤,難怪很多電魚者冒險,正所謂利潤讓人變得瘋狂。
為什麼有這麼高的利潤?原因在於作案地點是一個大型洄水灣,釣魚人都知道,洄水灣是非常藏魚的,而且超聲波裝置和普通電魚不同,它發射超強的聲波刺激魚類的神經和呼吸系統,造成魚昏迷,不會致死,但捕撈範圍擴大了數倍甚至數十倍。
最關鍵的是,這對夫妻捕撈的魚種價格較貴,被抓捕時當場就發現江鯰等高價值魚種,其中一條13斤的鯰魚就價值1700元,和其他電魚者不同的是,該夫妻是捕、銷一條龍,所以獲利頗豐,警方這次不僅抓捕了電魚者,同時還將聯合漁政部門對收購非法捕撈江魚的魚行進行調查。
電魚沒有任何藉口狡辯以前發表一些批評電魚的文章中,總有人辯解,說自己對電魚裝置多麼的瞭解,水是電的不良導體,很多魚都會逃離等,這完全是為違法行為辯解。
水確實是電的不良導體,但僅限於純水,因為純水中離子較少。但實際湖泊和江水中有很多雜質,離子較多,無論是電還是超聲波都可以在一定範圍內造成觸電反應,況且個體大小不同,對觸電反應也不同。
說多數魚都會逃離更是離譜,魚喜歡成群聚集,一電就是一片,就算運氣好的逃離了,難道就認為沒有危害了嗎?例如一個人持刀對10個人行兇,砍傷2個人,其他人跑開了就不違法了嗎?電魚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電不到魚,難道沒事用電魚器在水裡捅著玩呢?無論怎麼辯解,都無法擺脫電魚是違法行為。
電魚為何屢禁不止追根到底就一個原因,那就是利益。除了投入少量電魚裝置和漁船外,電魚幾乎是一本萬利,在這些人眼裡魚資源是取之不盡的,天生就應該是被拿來賺錢用的。管你魚資源是多是少,管你對資源有沒有破壞,跟我沒關係,我就要錢,金錢至上是最主要的原因。
因此,對於電魚違法行為,除了追求刑事或者民事責任外,還應該根據獲利情況,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放流處罰,例如電了30斤魚,按照10倍或者多少倍的係數,讓違法者購買魚苗投放在自然水域中,既讓違法者獲得了教訓,同時也能恢復水域中的種群,打擊違法行為最終的目的就是保護水資源和魚類資源。
圖片人物和本文無關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電魚破壞了魚類資源,無魚可釣,我在武漢這幾年感受很深。武漢可是百湖之市啊,不瞭解魚情的人都認為武漢的魚非常好釣,實際上受到電魚、捕魚的影響,漁獲每況愈下,我個人的感受是,2017年外出野釣,釣獲1、20斤還是沒有問題的,但到了今年,每次釣幾斤魚就非常不錯了。
現在問武漢釣魚人,普遍反映魚越來越難釣,連這種休閒性質的釣魚都很難,可見魚類資源已經匱乏到什麼程度,因此,今年相關部門緊急行動起來,嚴打電魚和非法捕魚,長江也開始了長達10年的禁捕,希望10年過後,還我們一個水美魚肥的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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