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7月17日,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20〕77號),針對市民關注的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主要政策是什麼、調整中如何計算與繳費年限及養老金水平掛鉤標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何時發放到位等問題,記者採訪了有關部門。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意義?
今年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也是繼2016年之後連續第5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當前受疫情影響,財政收入放緩,實施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使養老金基金收支壓力進一步加大的情況下,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執政理念,履行政府辦好民生實事莊嚴承諾的具體舉措,體現了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對改善退休人員生活、拉動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促進社會公平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調整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18元左右,全省將有47萬名退休人員(企業35萬人,機關事業單位12萬人)受益。
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範圍和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調整範圍為參加我省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在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以及按照青政辦〔2003〕133號、青人社廳發〔2010〕191號檔案規定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範圍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時間是從2020年1月1日起。
三、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主要政策是什麼?
我省今年調整的政策內容與人社部、財政部的要求完全一致,堅持“並軌”原則,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完全統一,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的“三結合”調整辦法。
1.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9元。
2.掛鉤調整。一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礎上,繳費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是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總額(含冬季取暖費補助月平均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待遇)的0.8%調整增加,低於15元的按15元增加。
3.傾斜調整。一是艱邊傾斜,考慮我省自然條件艱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員退休所在地的艱苦邊遠地區二、三、四、五、六類的類別,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二是高齡傾斜,對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給予適當傾斜,按70-74、75-79、80週歲以上3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20元、40元、60元。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調整。繼續按照原省人事廳、原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穩定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青人軍轉字〔2005〕288號)規定,同比例、同時間調整全省企業退休和失業軍轉幹部解困補助。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按照國家批覆精神,我省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18元,調整幅度5%。今年調整有以下特點:一是調整總體水平繼續位列西北第一。二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完全一致,實現了國家“並軌”的要求。三是調整辦法加大了定額調整的權重,降低了與養老金水平掛鉤的比例,適當調節退休人員收入差距。四是繼續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照顧。五是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對70週歲以上高齡人員給予傾斜照顧。
總之,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既體現了國家相關檔案精神,也充分考慮了青海的實際,體現了二次分配更加註重公平同時兼顧激勵的原則。
五、對調整幅度為5%怎樣理解?
國家政策提出的“調整水平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這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人均水平,並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人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照5%的比例調整。具體到每一位退休人員,由於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實際增加的養老金絕對額是不同的,對應到佔個人養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來說,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繳費工資水平較高的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絕對額也會相對較高。
六、調整中如何計算與繳費年限及養老金水平掛鉤標準?
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中的“繳費年限”是指退休時的實際工作年限或實際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因此,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養老金為退休時的實際工作年限或實際繳費年限乘以3元/年;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中的“養老金水平”,是指按國家和我省統一規定正常計發的本人2019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總額乘以0.8%(四捨五入到元),基本養老金總額包含冬季取暖費補助,不包含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職業年金待遇、統籌外專案。
七、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何時發放到位?
全省各級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把這次調整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全力以赴抓好落實,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到每位退休人員手中。退休人員可以在7月底到相關的金融機構查詢,或者到相關社保經辦機構諮詢。省、市(州)社保局諮詢電話為:省社保服務局:0971—8258396(企業職工養老保險),0971—8258378(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西寧市社保服務局:0971—6161504;海東市社保服務局:0972—8688058;海北州社保服務局:0970—8642527;海南州社保服務局:0974—8513218;海西州社保服務局:0977—8222875;黃南州社保服務局:0973—8725796;果洛州社保服務局:0975—8384820;玉樹州社保服務局:0976—882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