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英烈必須嚴懲!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15日釋出訊息稱,有群眾向警方舉報,一新浪微博使用者曾於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評論區發表造謠詆譭英雄烈士的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警方調查核實,該微博使用者潘某(男,30歲)於2020年2月2日離京出境後,一直在境外。目前,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對潘某刑事拘留,並對其開展追逃。

  此事經媒體曝光後,引發高度關注。社會各界一面倒地認為,應該依法對貶損、詆譭英烈的人進行嚴懲。英烈為祖國、為人民、為你和我拋頭顱、灑熱血。沒有他們的流血犧牲,哪有安寧祥和的幸福生活?侮辱英烈,是在挑戰輿論、道德、法律的底線,傷害的是人性的良知與民族的感情。

  網路非法外之地,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規定:“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侮辱英烈,必須嚴懲!(記者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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