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披露資訊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郵儲銀行”)霸州市堂二里營業所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執行資訊顯示,該案執行法院為霸州市人民法院,立案時間為2020年8月28日,做出執行依據單位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資訊還顯示,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而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藍鯨財經多次嘗試撥打該行網點電話詢問情況,截至發稿並未接通。
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俗稱“老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一條顯示,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消費令的;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天眼查資訊顯示,郵儲銀行霸州市堂二里營業所成立日期為2010年5月11日,法定代表人為吳亞軍。
經營範圍有:吸收公眾存款、代理發行、代理匯兌、承銷政府債券;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以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准經營的其他業務。
除了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外,藍鯨財經發現,該營業所在不久前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天眼查資訊顯示,該營業所因未依照《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被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列入日期為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