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職人員為何成了違規企業護身符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職人員為何成了違規企業護身符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鹽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馬俊健利用職務便利,與多家‘小化工’企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0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通報。10月27日,江蘇省紀委監委第6次曝光違法違規“小化工”背後官商勾結問題的典型案例。“小化工”背後官商勾結問題多次被“點名”,引起社會關注。

“‘小化工’包括漏查漏報的化工企業,非化工企業違法違規從事化工生產的企業,以及無證無照或證照不齊涉及化工生產的小企業、小作坊和黑窩點。因無生產資質、無安全保障,這些違規違法‘小化工’企業就像是隱藏在社會角落裡的‘定時炸彈’。”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王宏偉表示,“小化工”背後的官商勾結會使一些地方政府及行業部門的監管流於形式,導致違法生產危化品的企業查不實、禁不止,嚴重影響公共安全。

慘痛的教訓就在眼前。

4月21日,連雲港市贛榆區城頭鎮後黃墩村宏興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因違法生產危化品導致火災事故。“經調查發現,發生事故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城頭鎮分管安全生產的原副鎮長周平,是典型的官商一體。”連雲港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周平透過長期賄送土特產、購物卡等方式與當地的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公安等部門相關公職人員勾結。

身為環境監察執法人員,連雲港市環境監察局原三級主辦仲濟亮明知周平實際控制的公司遊離於監管之外,不僅不履行查處職責,反而“受邀”幫助引進危化品生產技術和裝置,充當掮客為該公司逃避環保檢查出面打招呼。

除了參與違法違規“小化工”企業經營,公職人員徇私枉法、執法犯法的問題同樣典型。原南京市工商管理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市場監管科科長王克明自2014年起連續4年收受鑫茂倉儲有限公司禮品禮金,未按規定將違法儲存危化品的問題線索移送應急管理部門。宿遷市宿城區住建局燃氣辦主任劉鍵違規接受宴請並收受禮品,放棄查禁職責,致使“黑加氣點”長期存在。

包庇縱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本該是安全衛士的公職人員,為何會變為違法違規經營的通行證、護身符?

違法經營者安全主體責任意識缺失,在利益驅使下,往往提“錢”開路。“違法違規‘小化工’大多是無證生產,千方百計逃避監管,以節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相關費用,賺黑心錢,最怕被查封扣押、停產限產,因此更急於尋找‘保護傘’。”無錫市新吳區紀委監委第四審查調查室副主任侯敏表示,涉案者往往借人情交際之名,行隱形交易之實,從一次次小的禮金、宴請開始,溫水煮青蛙、進行滲透式地感情投資。

侯敏向記者介紹,在基層“小化工”案件中,“熟人社會”現象明顯,藉由公權力或影響力干擾執法時有發生。無錫空港產業園區經濟發展和招商服務處安全監督辦公室原主任吳林春在安監領域“深耕”16年,勤織關係網,儘管已退休7年,仍透過有關監管執法人員,打探到檢查計劃、人員安排等情況,併為行賄企業提前通風報信、逃避安全生產檢查。

專家表示,行業壁壘高、人員流動少,也是化工監管領域容易滋生腐敗問題的重要誘因。“化工是高風險行業,專業性極強,行業監管人員大多專攻一固定方向,監督的問題、範圍相對固定。”

此外,在江蘇的部分地區,對化工企業的具體執法工作主要由縣鄉兩級承擔,實行集綜合執法、網格治理、聯動指揮“三位一體”的基層治理模式,受制於機構、編制等問題,基層執法人員少、擔子重。在輪崗、交流等工作難以開展的情況下,便有人鑽空子、構建“利益聯盟”。管轄著8個村綜合執法工作的常州經濟開發區橫山橋鎮綜合執法局芙蓉片分隊長邱小龍,不但利用工作便利違規投資60萬元入股中浩石化有限公司,還為該公司無償使用轄區內集體土地違法儲存燃油等易燃易爆化學品提供幫助。

資料顯示,江蘇省共有關鍵詞為“化工”的企業64萬餘家,龐大的基數加重監管任務的同時,也增加了監管難度。“針對部分違法生產危化品企業監管不到位問題,省紀委監委在分析典型案例的基礎上,建議省委省政府對全省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摸清違法生產危化品企業底數,嚴格管理,消除監管盲區和安全隱患,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江蘇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省紀委監委目前正著手開展全省危化品監管領域官商勾結問題專項整治,嚴格規範官商行為,從源頭上斬斷官商勾結利益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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