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以公開促公正,用公開贏公信。2020年11月24日,埇橋區檢察院對辦理的單某某故意傷害案、夏某某故意傷害案召開了羈押必要性審查聽證會。這是今年10月最高檢印發《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後,在全市檢察機關召開的首次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聽證會。聽證會邀請了區人大代表、政協人員、人民監督員、偵查機關辦案人員、律師及基層組織代表參加。
聽證會上,案件承辦人分別介紹了兩起案件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及後果、社會危害性等情況,並提出擬不再羈押的意見。
與會人員經公開審查評議,認為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且主動認罪認罰,有悔罪表現,並取得被害人諒解,採取取保候審不至於發生社會危害性,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一致同意承辦人的意見。
此次聽證會是埇橋區檢察院以公開方式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有益嘗試,也是推動“陽光檢察”的重要舉措。下一步,埇橋區檢察院將不斷拓展司法公開廣度,依法全面履行檢察職能,深入踐行“少捕、慎訴、慎押”的司法理念,推進社會矛盾化解,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讓司法辦案更有靈魂,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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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 | 趙玉紅
來 源 | 埇橋檢察
編 輯 | 任 晨 朱其林
【來源:宿州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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