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小如 審 |南絮
自從國安法在香港境內正式生效後,眾多亂港分子都無處可逃,很多人都不得不因此而鋃鐺入獄,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一些不法分子為了逃脫法律嚴懲而想要在臺灣尋求新的發展,祈求臺灣當局的保護。
根據香港媒體的報道,近日,12名亂港分子在逃往臺灣途中被深圳海警捕獲,如今已在公安局面臨刑事拘留的處罰。據悉,這12名亂港分子被捕獲的罪名為涉嫌偷越邊境罪。
亂港分子“家屬”報案
如今,這12名亂港分子的“家屬”來到香港警方進行報案。經過香港警方的調查,內地公安在處理該案件時並沒有進入香港水域,而是在內地捕獲了這12名亂港人員。因此,內地公安並沒有跨境執法,完全是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履行應有的智慧。
亂港人員“家屬”報案事件已經鬧得滿城風雨。這些“家屬”在與香港警方見面之前,自行舉行了媒體釋出會,宣稱案件疑點重重,應當理清真相,希望取得香港警方的幫助,甚至要求香港海事處能夠提供船隻雷達記錄。
實際上這些“家屬”也相當可疑,其中一位前來請求警方援助的“家屬”竟然公然穿戴的是暴徒裝束,這令人更加疑惑,不知這些“家屬”究竟是想要請求警方的公正處理,還是隻是尋找警方鬧事。
港警早已獲知有關通報
香港警方表示,上個月23號就已經收到深圳警方捕獲亂港人員的通報,因此內地公安對於12名亂港人員的制裁,完全是公開和透明的。況且,深圳警方在捕獲這十二名亂港人士的時候並非在香港境內,完全是在內地的管轄範圍內,因此合乎情理,並沒有對香港法律有任何的觸犯之處。
這些亂港分子的“家屬”尋找媒體營造聲勢 甚至大聲哭訴,這對於自己並沒有任何好處,只不過是將亂港分子的醜態更加的顯露出來。任何想要破壞香港秩序、離間香港與大陸關係的亂港分子都應當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這不是任何人前來哭訴就能夠逃脫制裁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亂港分子及其家屬能夠對此高度重視。
為了香港的長期發展,希望亂港分子能夠儘早改變錯誤立場,更正對中國大陸的錯誤態度。否則只能自食苦果,在監獄中蹉跎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