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臺政策增進同胞心靈契合

光明日報記者 羅旭

“‘31條’‘26條’‘11條’,國家一系列‘惠臺大禮包’飽含同胞親情,讓‘兩岸一家親’更加切實可感。”福建省廈門市臺商投資企業協會會長吳家瑩表示,“這些舉措可謂乾貨滿滿,堅定了我們在大陸投資興業的信心,也為我們指明瞭未來發展方向。”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來襲,全球經濟面臨嚴峻挑戰,深耕大陸的臺商臺企亦受到不小衝擊。5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臺辦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支援臺資企業發展和推進臺資專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11條措施”),助力臺商臺企克服疫情、實現更好更大發展。

“11條措施”的主要內容包括,持續幫扶臺資企業復工復產、統籌協調推進重大臺資專案、積極支援臺資企業增資擴產、促進臺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臺資企業穩外貿、有效引導臺資企業拓展內銷市場、強化金融支援臺資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等。

“及時雨”“助推器”“定心丸”……數月來,“11條措施”迅速落實,廣大臺商紛紛表示,系列惠臺措施有效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加快開拓內銷市場和轉型升級,迎來高質量發展新機遇,為臺商臺企在大陸紮根發展注入強大推動力。

“‘11條措施’並非橫空出世,而是進一步落細落實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26條’惠臺利民措施的暖心之舉,反映了大陸關心幫助臺商臺企的持之以恆。”吳家瑩說。

2019年11月4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有關部門,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26條措施”在廣大臺胞臺企關心的科技創新、5G建設、迴圈經濟、融資擔保、貿易救濟、進出口便利、標準制定、領事保護、農業合作、交通出行、通訊資費、購房資格、職稱評審、分類招考、文化體育等多個領域,為他們提供了更多的同等待遇。

上海臺青創客家總經理虞慧芳表示:“我認為‘26條措施’是2018年出臺的‘31條措施’的加強版,其主要目的就是要進一步讓臺胞和臺企融入祖國懷抱,同享國家發展、民族復興的偉大榮光。”

2018年2月28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9個部門,共同釋出《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措施”)。“31條措施”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涵蓋產業、財稅、用地、金融、就業、教育、文化、醫療等多個領域,為他們提供了搭乘大陸經濟成長快車的重要平臺和契機。

隨著“31條措施”“26條措施”“11條措施”不斷落實落細,臺灣同胞在大陸各地學習、工作、生活越來越方便,在更大範圍、更多領域享受到同等待遇。“大陸各方面對臺胞真的很好。”北京首鋼集團創業公社港澳臺總經理鄭博宇感慨,“這是一種被歡迎回家的感覺。”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為臺胞臺企來大陸生活、工作、創新創業提供更加有利的條件,共享大陸發展機遇,這是我們長期堅持、一以貫之的方針政策。”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教授劉國深指出,“隨著祖國的日益繁榮發展,兩岸融合發展之路必將越走越寬,共同市場的‘蛋糕’必將越做越大,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度必將越來越高,共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共同意志必將越來越強。”

《光明日報》( 2020年09月18日 03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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