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155萬保時捷跑1700公里趴窩,4S店:修車可以,退車賠錢不行!

由 公松臣 釋出於 綜合

155萬保時捷跑1700公里趴窩,4S店:修車可以,退車賠錢不行!

保時捷在國內的口碑還是蠻不錯的,不少人事業有成以後,就會買上一臺保時捷,用來顯擺自己的身價,按道理說,保時捷的車品質還是不錯的,花了大價錢,總得足夠靠譜,近期有一位保時捷車主卻表示非常後悔購買保時捷,4S店的服務態度也讓他感到寒心,這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呢?

據瞭解,小羅購買的是保時捷Taycan 4S純電動跑車,辦下來花了155萬,一次性花了上百萬,小羅覺得這臺新車的表現肯定是非常棒的,提車當天興奮地開車回家,行駛1700公里後,新車竟然突然趴窩了,怎麼也啟動不了,顯示電氣力系統故障,小羅只好聯絡4S店,把車拖到了店裡,維修檢測後,工作人員表示新車的電池有問題,需要進行更換。

聽到這個答覆,小羅覺得沒必要換電池了,還是直接退車更靠譜,還沒開回家的新車就出了質量問題,他不敢接受,4S店工作人員無情地回絕了,表示不符合退車的相關規定,只能免費更換新電池,小羅心想就算是換了新電池,後期也難保不會出現同樣的問題,對此工作人員向其保證,絕對不會出現之前的故障。

小羅與4S店協商期間,他的朋友說這件事不能就這麼算了,剛買的新車就出問題,以後放到二手車市場,也會掉價,必須讓4S店賠償折損,起初之所以到店裡買車,是出於對他們的信任,既然他們自己承認新車質量有問題,就應該做出賠償,他們倒好,車不退錢不給,連最基本的保養都不送,這種態度對待消費者,合理嗎?後來小羅與4S店協商了很多次,對方都表示不能退車,也不會給予賠償,小羅只好向當地記者求助。

經過記者介入,4S店售後表示羅先生的新車會在2.15號之後修理完畢,由於羅先生購買的新車掛在了公司名下,屬於公司用車,是不符合購買60天或者行駛里程在3000公里以內退換車條件的,如果屬於羅先生個人的車,是可以退換的,對此,記者表示新車故障期間影響了羅先生的日常出行,質量存在問題是真實存在的,的確應該給羅先生合理的說法。

最終4S店決定給予羅先生部分優惠券之類的,依然不給予現金賠償,羅先生在律師的建議下,找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對於車輛折損問題進行合理的估算。如果車主們遇到的都是這樣的4S店,4S店豈不是砸了自己的招牌?誰還會到店裡放心購車?不知道大家對羅先生的遭遇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