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民生活的日益提高,馬路上的車子越來越多,同樣也有越來越多的朋友透過駕考取得了駕駛資格,成為了一名機動車駕駛員,但是有些朋友往往會忽略,咱們的每一本駕駛證都是有有效期的。
我們領到第1本駕駛證的時候,一般有效期為6年。6年之後,我們應當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到各區縣交警支大隊的車管部門換證,一般情況下我們都能夠領到一本有效期為10年的駕駛證。待到10年之後,我們可以申領長期駕駛證。但是有一點,我們必須講清楚的,就是長期駕駛證並不代表著終身免疫,到了70歲以上,我們的機動車駕駛人就必須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只有體檢合格了才能繼續駕駛機動車。
駕駛證換領其實很方便。
而且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明確指出了一旦駕駛證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審驗,那麼就意味著持證人暫時失去了駕駛資格,不能夠再駕駛機動車,一旦駕駛將以違法論處。所以駕駛員必須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也就是說對於持證駕駛員來說,逾期一天都是不允許的。
駕駛證逾期就意味著失去駕駛資格。
這裡還有一個小貼士送給大家,那就是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6年10年中年的概念並不是指自然年,而是指你取得駕駛證那一天起之後的365天,當然閏年是366天,這個請大家務必不要搞錯。
駕駛證的年不是自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