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批景洪治汙設施淪為“汙染源”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郄建榮

雲南省景洪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本是治汙設施,卻淪為“汙染源”。4月22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公開通報8起典型案件,其中就包括景洪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的問題。

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位於景洪市江北街道,2004年5月建成使用,設計日填埋量298噸,配套建有日處理能力130立方米的滲濾液處理設施。目前這家生活垃圾處理場實際日填埋量約650噸,現已填埋垃圾420萬立方米。景洪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由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屬環衛清潔有限責任公司管理執行。

2021年4月,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下沉雲南省西雙版納州督察發現,這家處理場汙染治理設施長期不執行,部分垃圾滲濾液直排,環境汙染嚴重,風險隱患突出。

督察組在景洪市調查期間,現場調閱景洪市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運行臺賬發現,2018年以來,景洪市垃圾處理場多次、長時間停運滲濾液處理設施。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至2020年,三年分別停運231天、172天、160天。

督察組特別指出,景洪市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線上監控設施自2019年12月安裝以來一直處於閒置狀態。今年3月,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檢查發現其問題並立案查處的情況下,這家處理場依然我行我素,不予整改,在長達一年多時間內,任由線上監控設施閒置。直至2021年4月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時,才委託裝置方對裝置進行除錯。

不僅如此,2021年1月25日,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到現場檢查發現,景洪市垃圾處理場部分滲濾液透過填埋區底部防滲膜下的地下水導流渠直接外排,嚴重汙染外環境。現場取樣監測結果顯示,外排滲濾液COD濃度為542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132毫克/升,分別超過《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限值的53.2倍和4.3倍。

督察組透露,景洪市垃圾處理場2004年建成至今從未清淤,導流渠淤積嚴重、功能喪失,導致部分滲濾液無法透過導流渠正常進入調節池,只能從填埋區頂部溢位。現場檢查發現,場區內部分已經閉庫、覆膜、覆土的區域表層汙水“肆意橫流”,形成二次汙染。

“景洪市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調節池設計容積3.5萬立方米,自2019年以來,長時間高位積存滲濾液。”督察組表示,目前已積存約3萬立方米未經處理的滲濾液。同時,這家處理場未設定事故應急池,加上滲濾液處理設施處理能力不足且長期不能正常執行,隨著雨季到來,遇連續暴雨等極端天氣極有可能溢位外環境,環境風險隱患十分突出。

對於景洪市垃圾處理場問題出現的原因,督察組也做了分析。督察組認為,景洪市政府對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工作推動不力。2018年、2019年,景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分別就垃圾處理場滲濾液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問題向景洪市政府進行書面彙報,但景洪市政府重視不夠,既未研究部署,也不督促解決,任由垃圾處理場各類環境問題持續存在。

針對景洪市生活垃圾超量處置嚴重、已接近滿庫容的現狀,督察組指出,景洪市政府也未有力推動垃圾焚燒發電專案建設,2016年就計劃啟動的垃圾焚燒發電專案,至今仍處在前期場地平整階段。

督察組表示,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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