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訊息,華融湘江銀行原黨委委員、常務副行長張建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向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益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建國利用其擔任中信銀行長沙嶽麓山支行行長,華融湘江銀行長沙分行副行長、常德分行行長、長沙分行行長、總行副行長、常務副行長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瞭解,今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公告表示,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建國決定逮捕。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12月,張建國獲批擔任華融湘江銀行行長助理。2016年3月,張建國獲批擔任該行副行長。2019 年 10 月,董事會解聘張建國常務副行長職務。
在擔任華融湘江銀行常務副行長職務期間,張建國分管公司業務管理部、投資銀行業務部、金融市場部、理財業務部、國際業務部。
華融湘江銀行成立於2010年10月,是湖南省委、省政府引入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在重組湖南原株洲、湘潭、衡陽、岳陽市商業銀行和邵陽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合併新設的一家註冊地位於長沙市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註冊資本人民幣77.5億元。
截至2019年12月末,華融湘江銀行總資產3667.77億元、吸收存款2276.84億元、各項貸款2072.61億元。在湖南省14個市州設立分行,發起設立了湘鄉市村鎮銀行,形成了覆蓋全省的業務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