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聽證會再度舉行 庭審理由與關鍵問題大梳理
備受關注的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目前已經進入了第二階段的審理。那麼,關於這個案件,到底是怎樣審理的,又會持續多長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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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引渡案審理的是什麼?
眾所周知,孟晚舟2018年12月1日在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轉機時遭到逮捕。美方按照加拿大和美國之間的引渡協議提出引渡要求。孟晚舟的律師向法庭請求終止引渡程式,主要依據三大理由:
1、引渡不符合雙重犯罪標準
2、案件存在三種程式濫用的情況
3、證據的充分性不足
案件的審理主要圍繞著這三大理由來進行。也就是說,法官作出的判決有三次,其中任何一次判決如果支援孟晚舟律師的理由,那麼,引渡程式就會終止,孟晚舟就可以回國。加拿大總檢察長代表美國政府提出引渡,被稱為檢方,孟晚舟的律師是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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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目前審理到哪一步了?
2020年5月27日,主審本案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法官作出第一次判決,駁回了孟晚舟律師提出的引渡不符合雙重犯罪標準的這個理由。孟晚舟的律師認為,加拿大沒有參與對伊朗的制裁,因此,孟晚舟代表華為公司與伊朗進行商業活動,在加拿大不算違法。而法官的判決認為,孟晚舟對匯豐銀行存在的欺詐行為在加拿大也是犯罪,因此符合雙重犯罪標準。也就是說,審理的第一階段在5月27日已經結束。
案件審理隨後進入了第二階段,法官審理的是對孟晚舟的逮捕和引渡過程中是否存在程式濫用的情況。
孟晚舟的律師認為,對孟晚舟的指控和逮捕存在三種程式濫用的情況,分別是:
1、政治干預,也就是美國政府利用逮捕孟晚舟來達到其他目的;
2、加拿大執法部門逮捕孟晚舟的過程存在“不當行為”;
3、誤導法庭,檢方代表美國提交的證據存在重大遺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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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次法庭聽證的內容是什麼?
自10月26日開始,庭審進入交叉詢問階段,將有10位參與此案的證人接受檢方和辯方律師的詢問,以瞭解對孟晚舟的逮捕過程是否存在“程式濫用”的情況,以及這種“程式濫用”的程度是否足以終止引渡程式。交叉詢問將在今年12月之前,用2—3個星期完成。
交叉詢問主要就第二種“程式濫用”的情況,也就是加拿大執法部門在逮捕孟晚舟的過程中,是否存在“不當行文”;以及第一種“程式濫用”的情況,也就是加拿大和美國針對孟晚舟的行動是否受到政治干預進行審理。
對此,兩方面的證據可以證明在對孟晚舟的逮捕過程中,存在“程式濫用”情況。
首先,美國政府在本案中有政治動機。特朗普總統2018年12月在接受路透社採訪時表示,“如果我認為這對美國有好處、對達成迄今最大的貿易協議這個非常重要的事有好處、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有好處,我要是認為有必要就會干預(孟晚舟案)。” 加拿大情報部門公開的檔案表明,在逮捕孟晚舟之前,他們就認為此案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
另外,加拿大執法部門沒有按照法庭簽發的逮捕令立即執行逮捕,而是變更逮捕計劃,並讓邊境服務局先對孟晚舟進行搜查、訊問等。這不僅違背了逮捕令,也侵犯了孟晚舟根據權利憲章應該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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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理會持續多久?
按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審理安排,預計案件的審理將在2021年4月份結束,也就是說,屆時將完成對辯方律師提出的三個終止引渡程式申請的判決,孟晚舟引渡案的審理在省高等法院的審理就宣告結束。
如果法官接受辯方律師終止引渡程式的要求,則引渡程式就將提前結束,孟晚舟便可回國。
如果法官判決駁回辯方律師提出的三個終止引渡程式的申請,要求完成引渡程式,那麼,辯方律師可能會提起上訴,案件有可能進入上訴法院,甚至最終進入最高法院審理。這個時間會持續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