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據媒體報道,河南。王先生今年50歲,焦作武陟人,兒子因為先天性智力問題一直找不到媳婦。經過媒人的介紹,兒子的婚事有著落了,女方提出先給彩禮後結婚。婚禮當天十分熱鬧,新婚第二天女方離家出走,新娘說因為感情不和要離婚。後來王先生得知當天新娘到場的親人朋友都是租來的。王先生隨後報案,民警得知這是一個專門的騙婚團體,多次騙取農村大齡青年彩禮,騙婚女子目前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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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騙婚團伙專挑單身老年男性下手,多人已中招!
有這樣一夥人,分工明確、配合默契,以介紹物件、謊稱結婚的方式,專挑單身老年男性騙取錢財,最終落入法網。
2019年8月初,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女子王欣蘭,綽號“黑子”,在得知被害人史玉勤(70歲,離婚)希望找配偶的訊息後,透過電話聯絡,由同夥楊如亮開車將其載至史玉勤家中,安排了見面相親。王欣蘭謊稱願意同史玉勤領取結婚證,透過發生性關係獲得了史玉勤的信任。之後,王欣蘭編造其母親住院需要動手術等謊言,多次向史玉勤索要現金財物共計5600餘元。
幾天之後,王欣蘭化名“劉秀花”電話聯絡被害人常龍坤(77歲,喪偶),稱願意與其處物件,將常龍坤騙至嘉祥縣見面相親。雙方經交流後,王欣蘭夥同張佩花以購買衣服、收取介紹費的名義先後騙取常龍坤現金財物共計900餘元。
2019年9月,王欣蘭與被害人馬龍華(69歲、喪偶)透過相親認識,後發生性關係取得馬龍華的信任,以購買衣服、繳話費等名義騙得馬龍華500元。此後,王欣蘭稱未看上馬龍華,將同夥鄧鳳芳介紹給了馬龍華。在見面相親後,王欣蘭夥同楊如亮、鄧鳳芳以訂婚為由,繼續騙取馬龍華現金財物7300元。訂婚錢給完後,馬龍華與王欣蘭等人便失去了聯絡,玩起了“失蹤”。馬龍華越想越不對勁,懷疑自己是上當受騙了,到派出所報了案。
王欣蘭被抓獲歸案後,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經查,2019年8月份以來,王欣蘭與張佩花、楊如亮、鄧鳳芳(上述三人另案處理)等人團伙作案,專挑尋找配偶的老年男性實施詐騙。張佩花負責尋找作案目標並牽線介紹物件,楊如亮出謀劃策、現場指揮,王欣蘭和鄧鳳芳則輪流扮演“主角、配角”。“主角”一般與男性被害人談婚論嫁,提出買衣服、吃飯等花錢要求,進展比較順利的情況下,會根據被害人的家庭情況索要數額不等的見面禮;“配角”則負責配合“主角”騙取男性財產,並索要一定金額的介紹費、電話費。錢到手後,該團伙則會與被害人徹底斷絕聯絡,繼續尋找下一位老年男性目標實施詐騙。
受案後,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審查認為,王欣蘭等人以相親、結婚等名義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後編造親屬生病住院、辦理結婚證等謊言詐騙他人錢財,作案多起,騙得錢財共計14300餘元,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6月,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欣蘭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檢察官有話說:婚姻自由既包含了年輕人的結婚自由,也包括老年人的再婚自由。對於老年人來說,“老有所伴”“老有所慰”也是理所應當。但在尋找配偶的過程中一定要多一個心眼,涉及錢財要謹慎對待,避免上當受騙。如遭遇騙子詐騙,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
“準新娘” 收了彩禮後消失不見 桃江縣公安局破獲一起騙婚案
男大當婚 , 女大當嫁。桃江縣沾溪鎮居民胡先生經相親認識了一位情投意合的女子,然而,胡先生支付彩禮後,“ 準新娘 ” 卻不見了蹤影。11 月 28 日,經過一個多月偵查,桃江警方抓獲並依法刑拘涉嫌詐騙的謝某金。
2020年10 月 19 日,桃江縣公安局沾溪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胡先生報警,稱被人以結婚為由騙走 4 萬多元。經詢問,現年 30 多歲的胡先生單身,想找一位知心人步入婚姻殿堂。9 月 8 日,胡先生透過相親認識了來自桃江縣高橋鎮的女子謝某金(現年 46 歲,相親前刻意隱瞞年齡)。胡先生對謝某金特別滿意,相處不久後便與其談婚論嫁,並先後支付了 4 萬餘元的彩禮。當胡先生籌劃舉辦婚禮時,謝某金卻消失不見,始終聯絡不上,意識到遭遇騙婚的他選擇報警。
沾溪派出所接警後迅速組織警力調查,經過 1 個多月的調查走訪,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謝某金的行蹤,於 11 月 27 日晚將其抓獲。經訊問,謝某金對騙婚騙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20年11 月 28 日,謝某金因涉嫌詐騙被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