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顆懸著的心終於落地了。”一位年紀75歲的陳阿奶看著房產證上自己的名字,臉上浮現出久違的笑容。
1月30日,東興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執行了一起由房屋買賣引發的家庭糾紛案件,讓三個家庭重修於好。
張某(系陳阿奶女兒)個人家庭殷實,經常自發地幫助自家的兄弟姐妹。28年前,考慮到同父異母的姐妹李某畢業工作後沒有住所,便以李某的名義購買了一處房產,供李某居住、使用,直至李某在2011年成家才收回。之後,家住東興的張某為緩解哥哥戴某生活困難的狀況,便將該處房產過戶到戴某名下,由戴某收取租金增加收入,順便照顧下居住在防城的陳阿奶。不久,張某決定以半賣半送的方式將房產賣給陳阿奶養老,象徵性地收取了陳阿奶購房款幾萬元。2021年,張某想過戶至陳阿奶名下,但戴某的妻子謝某得知此事了,明確表示不願辦理過戶手續。此後戴某推諉不予協助,該房產一直未能過戶到陳阿奶名下。
情非得已的陳阿奶訴至法院,但戴某卻在庭審結束後幾天擅自將其妻謝某加入了房產共有人。法院在不知情情況下,判決將戴某名下的上述房產過戶至陳阿奶名下。陳阿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強制過戶時卻被告知無法協助過戶,原因便是房產證載有共有人謝某。於是,執行法官派人多次聯絡戴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從法律規定、人倫道德、家庭關係等多個方面做戴某及其妻子的思想工作,同時書面通知其如不履行過戶義務便對其採取罰款、拘留甚至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拒執罪刑事法律責任。幾番釋法說理,戴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願意主動與陳阿奶一同前去過戶房產。
就在除夕頭一天即1月30日下午,戴某及其妻子謝某與陳阿奶完成了房產過戶手續,至此一起家庭糾紛得以在春節前夕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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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丨執行局
文丨張銀鳳
編丨張銀鳳
審丨黃曉燕
【來源:東興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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