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1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確不得過度收集個人資訊,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在公共場所安裝影象採集、個人身份識別裝置,應當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設定顯著的提示標識。
《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11月1日起施行。施工總承包單位所承包工程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人社部門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清償或先行清償的行政處理決定。工資保證金接受人社部門監管,除用於清償欠薪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自11月1日起實施,至明年1月申報期結束,預計可為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2000億元左右。
11月1日起,石家莊、杭州、成都等175個城市推行網上核發貨車電子通行碼,貨車駕駛人或管理員可以透過“交管12123”App按需申領和便捷出示貨車電子通行碼。
國家藥監局等四部門關於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11月1日起施行。中藥配方顆粒品種實施備案管理,不實施批准文號管理。中藥配方顆粒不得在醫療機構以外銷售。
(小莉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