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大灣區之聲】;
5月6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通告,進一步規範塑膠製品生產、銷售、使用。
截圖自: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告明確,各經營者及有關單位,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膠購物袋、厚度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膠餐具、一次性塑膠棉籤 。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此外,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吸管,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餐具 。同時,商品零售經營者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塑膠購物袋,餐飲服務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免費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湯匙等餐具。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目前市場監管部門正在開展塑膠汙染治理專項執法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反禁限塑規定的違法行為。各塑膠製品生產、銷售經營者應當依法合規經營,通告中所列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