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17日釋出新聞公報指出,港府發言人就美國惡意損害香港國際商業樞紐聲譽,以及對七位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實施所謂“制裁”的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港府發言人表示,儘管美國政府過去一年多次試圖誣衊《香港國安法》,但事實是《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鞏固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地位。“美國政府對香港情況作出一些完全荒謬和毫無根據的指控,向在香港經營的美國企業和個人發出所謂‘商業警告’,試圖製造恐慌情緒,再次證明其在霸權主義驅動下的虛偽和雙重標準。可悲的是,美方舉動的主要受害者其實是在香港營商的美國企業和以香港為家的美國公民。”
“與美國政府的指控正好相反,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各方面都變得更安全、更有保障和更穩定。”發言人稱,因為企業的運作不再受恐怖主義行為及街頭暴力威脅,人身安全亦得到保障,商界的信心已經恢復。在《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一週年之際,在多個研討會、民意調查和社會領袖在報章的撰文中都反映了商界的正面迴響。
“事實勝於雄辯”,發言人進而提出三點事實。其一,《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由亂轉治的重大轉捩點,其發揮“定海神針”的效果是有目共睹、無可爭議的。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長達一年的時間,香港社會飽受創傷,鼓吹“港獨”“自決”等組織公然挑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權威,激進分子策劃恐怖活動,以暴力破壞公共設施和阻撓警方執法,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中國和香港特區的事務,動員國際力量制裁香港,完全罔顧國家和港人利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恢復穩定,市民可再次依法享有他們的權利和自由。
其二,香港的法治及司法獨立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依然穩如磐石。香港特區的司法機構一如以往獨立運作,行使《基本法》賦予的獨立審判權;行政長官繼續根據《基本法》規定,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委任海外普通法地區資深及地位顯赫的法官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過去一年,有一位優秀的英國法官獲新委任,另有三位海外法官接受延任。現時我們一共有13位來自其他普通法地區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這些出色的法官願意參與香港法院的工作,就是香港司法獨立的最佳佐證。
其三,在《香港國安法》下,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沒有半點動搖。過去一年,本港的新股集資額超過5000億港元,比對上一年增加超過五成。聯絡匯率制度一如既往運作良好,港元市場於2020年錄得資金淨流入,單在去年七月《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至十月期間流入港元體系的資金就超過3000億港元。現時本港銀行體系的總存款額比去年增加超過百分之五;香港去年底的基金管理資產淨值亦比2019年年底增加大約兩成。這些數字清楚顯示投資者沒有因《香港國安法》而對香港卻步。
“總括而言,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仍然穩固。美方在其‘商業警告’內作出詆譭性的言論,指企業要考慮在香港開設業務或僱用員工可能帶來的商譽、經濟和法律風險,是難以成立的。”發言人稱,外國政客無視事實,不斷質疑和抹黑《香港國安法》,令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們的行為是基於地緣政治目的,意圖打壓中國。“香港沒有因為《香港國安法》而受損;反之,香港變得更強、更好和對商界更具吸引力。即使美國繼續施壓,亦不會影響香港的前景。”
公報最後也指出,針對美國對七位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實施所謂“制裁”,港府也予以強烈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