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本市養老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府辦〔2020〕30號)精神,為加快推進本市既有住宅適老化改造工作,為老年人提供適老、宜居的居住環境,市住建委、市民政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既有住宅適老化改造技術導則》(以下簡稱《導則》)。
上海是全國最早進入人口老齡化的城市,也是我國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大型城市。作為實現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空間載體,既有住宅的居住環境適老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質量。
本導則從安全性、功能性、舒適性、前瞻性四個維度對既有住宅的適老化檢查與前評估;小區環境及設施的適老化改造設計;公共空間的適老化改造設計;套內空間的適老化改造設計;建築裝置與設施的適老化改造設計;適老化改造的施工與驗收;適老化改造的後評估等7個方面進行了規範。
適用人群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行業標準《老年人能力評估》(MZ/T 039)對老年人能力等級評估中,能力等級為0(能力完好)、1(輕度失能)、2(中度失能)的三類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