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訊息】10月18日,國家能源局釋出《能源行業失信主體重點關注名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擬對接受行政處罰後信用行為被列為較重失信、嚴重失信的,存在未履行信用承諾等情形的,以及在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具有較嚴重以上不良信用記錄的相關企業納入重點關注名單進行管理。
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的失信主體將被列為重點監管物件並實施重點監管措施,包括提高抽查頻次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抽取比例,嚴格審查其參加政府採購活動、承擔財政性資金專案、享受政府優惠政策或便利措施的資格。
能源行業失信主體,是指存在失信資訊的,從事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生產、輸送、供應、服務、建設等相關活動的法人。
徵求意見稿全文:
能源行業失信主體重點關注名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責編:陶紀燕 | 稽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