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7日訊 10月13日16時許,家住東風新村的李明(化名),從新瑪特購物出來,在該商場的西門,叫了一輛“滴滴”。
他在定位處等了半天,也沒看到叫的車,而“滴滴”軟體顯示,司機已經到達定位地點,這讓他感覺很不可思議。
由於當天比較冷,李明到旁邊一家飯店“暖和”,並不時地望向窗外,等候司機的到來。
這時,女司機打來電話,問李明在哪兒?
李明說,他在旁邊的飯店,沒有看到女司機的車。
女司機讓李明到旁邊一個地點找她,但被李明拒絕。李明的理由是,他定位在哪兒,司機就應該在哪兒等他。
司機隨後表示,她馬上把車開過來,讓李明去路邊等她。
李明隨後走出飯店,在路邊,他根本沒看到車。大約一分鐘後,司機將車開過來,但沒有停下,而是從李明的身邊經過。
隨後,李明發現女司機取消了訂單。
李明覺得,女司機在他旁邊經過不停車,是因為此前他不同意去找司機,司機在向他“示威”。
當天晚上,李明打電話向“滴滴”公司投訴了此事。
“滴滴”方面在調查中,向女司機瞭解了此事的經過。
女司機表示,當天,她之所以取消了訂單,是因為她沒有見到李明。
對於這樣的說法,李明並不同意。
因為,這一情況的前提條件是,女司機在指定地點停車後,發現李明不在,才能取消訂單。女司機連車都沒停,怎麼可能沒發現李明呢?
對此,“滴滴”方面也表示,這只是女司機的說法,並非事情的真相。女司機的確沒有在指定地點停車,之後也沒有拉李明,而是取消了訂單。
“滴滴”公司問李明,有什麼要求。李明表示,希望女司機當面向他賠禮道歉。
10月14日,“滴滴”客服給李明回話,出於考慮李明個人資訊的安全,無法讓女司機當面給李明道歉,但他們會對司機進行處罰,一是即刻減少她的接單量,二是隨時跟蹤女司機的出車資訊,一旦再發現類似情況,會對其進行更加嚴厲的處罰,甚至作出“解約”處理。
為了表達對李明的歉意,10月16日,“滴滴”為李明申請了5張優惠券,每張面值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