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金山檢察
假冒“消防員”
在多個小區物業、企業
進行所謂的免費消防知識培訓,
實則藉機高價推銷消防器材斂財!
日前,經金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分別判處
被告人李某某、鄭某某拘役四個月。
2019年7月底,金山區某小區物業和居委會內來了兩名“消防員”,對方身著"制式制服",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為由,要求其通知沿街商鋪負責人開展消防培訓講座。由於“消防員”手中拿著印有消防字樣的筆記本、公文包等物件,這讓物業和居委會人員深信不疑,很快便通知了沿街商鋪前來開會。
先給大家播放一部消防安全宣傳片,裡面有很多典型案例,希望引起重視!” 講座上,“消防員”透過播放影片、講解PPT、給參會人員講解一些消防知識,發放了消防宣傳單。
“消防器材儘量要購買齊全,如果沒有的話,就麻煩了!”培訓快結束時,“消防員”開始變身成為“推銷員”,反覆強調購買消防器材的必要性,並下發了一張購買意向調查表。
他們表示,調查表裡的消防設施至少要購買一種,否則如果因設施不齊全導致檢查通不過,將會面臨罰款。
聽對方這麼一說,店主陳某某立即向其購買了滅火器、滅火毯等裝置。
無獨有偶。另一名受害人沈某是某企業負責人,7月下旬他在公司門口遇到了兩名自稱是“消防員”的男子,對方表示是來做消防培訓的。看到他們穿著寫有“消防宣傳中心”字樣的“制服”,又考慮到消防工作是企業管理的重點工作,沈某沒多想便召集了幾名員工在會議室開起了消防安全講座。
我們的產品雖然貴,但是包修包換,網上都是假的,質量不保證!”
在播放完宣傳片後,“消防員”開始推銷起了消防產品,還拿出了一些消防器材進行演示。隨後,對方拿出一張問卷調查表,向沈某詳細介紹了多款消防器材。
“如果不配備這些,下次我們來檢查就要罰錢了。”聽到對方的“提醒”,沈某信以為真,立即下了訂單。
不久後,冒充消防員高價推銷消防器材的李某某、鄭某某落網。日前,經金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分別判處李某某、鄭某某拘役四個月。
常見冒充消防人員招搖撞騙行為
假冒消防人員,假講座真推銷。
偽造並向單位釋出“緊急通知”,透過收取資料費,培訓費,組織消防培訓等進行詐騙。
假冒消防執法人員,推銷消防產品和消防工程。
冒充消防隊採購物品等等。
在此,金檢君提醒市民:
消防機構不會推銷、銷售任何消防設施、器材;不承接、介紹任何的消防工程,消防機構執法人員執法時,要穿著制式服裝,佩戴並出示執法證件。拒絕或無法提供執法證件的人員,要加以留心,市民們如果遇到此類情況請及時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