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來了!將如何影響你我的生活?專家解答
記者從深圳市政府官網瞭解到,3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正式實施,這是中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同日,專門處理個人破產事務的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掛牌成立。
個人破產法釋出有什麼意義?將如何影響你我的生活,對此,記者聯絡浙江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陳俊、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林堯律師進行了採訪。
個人破產法釋出有什麼意義?
“首先對個人來說,‘個人破產法’出臺一定是出於對於個人財產權利的保護,是一種人本主義的體現。”浙江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陳俊表示,“在西方,個人破產製度已經發展了許多年,較為完善。而在我國‘父債子償’的傳統認知根深蒂固,‘個人破產法’透過法律將個人無限責任轉化為有限責任,是具有革命性意義的。”
同時,陳俊認為,“個人破產法”有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激發創業熱情和創新精神的制度保障,是創業者的福利。
“讓‘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重獲新生。”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林堯律師認為這是個人破產法最大的意義。
個人破產法下,會對個人債務進行減免,會讓老賴“有機可乘”嗎?
林堯認為,個人破產法下,債務人的消費水平、職業資格、收入分配等都將受到嚴格限制。
正如《深圳特區個人破產條例》中規定,個人破產後不得乘坐飛機頭等艙、高鐵一等以上座位;不得購買不動產、機動車輛;不得供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因此個人破產,將為債務人設定較長時間的債務清償期,從而最大程度地滿足債權人的利益,並不會造成大規模的逃廢債。
從管理角度來看,個人破產法出臺後應該如何更好的保障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的利益?
陳俊認為,個人破產法制度的推出只是一個起點,未來一定會在全國範圍推廣。“後續的執行尤為重要,包括事前預防、事中跟蹤、事後核定,當然最重要的是法律和市場的完善以及徵信體系的建設。”
個人破產製度在浙江是否有推進呢?
據瞭解,自2018年底起,以溫州、台州、麗水遂昌為代表的浙江法院個人破產製度的探索便逐步展開,並各具特色。溫州地區的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制度是藉助現有的執行和解和參與分配等執行制度與理論,參照個人破產的原則和精神進行程式設計,以執行手段達到個人破產效果而形成制度規範;台州地區的制度設計更加強調破產因素;遂昌則透過對債務人的市場化重整融資解決集體清償問題。就在今年2月3日,杭州地區首例與個人破產製度功能相當的個人債務清理案件,也在建德法院順利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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