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等9名香港反對派人士涉嫌組織、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活動案件。案件發生於2019年8月18日,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及區諾軒共9人,涉嫌組織和參與當天在香港島進行的未經批准的集結活動,違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條。
香港特區律政司的檢控團隊由資深大律師餘若海領軍,原本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餘若薇,因曾與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接觸,需隔離檢疫,改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作代表。 法庭檔案顯示,控方暫定有7名證人,包括6名警員和一名港鐵經理,將向法庭提供35段新聞報道和27段案發影片片段。被告之一區諾軒早前表明會認罪,法庭今日將正式聽取他的認罪答辯,其餘8名被告均否認控罪。此次審理預計將持續10天。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