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禁藥,網上論斤賣?

由 鹹春葉 釋出於 綜合

近日,減肥食品非法新增的違禁成分西布曲明上了熱搜。

人民網《人民直擊》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近年來,有毒、有害的減肥食品案例接近千件,基本都使用了西布曲明,且案發數量上升趨勢明顯。

同時,記者發現,在一些網站仍有西布曲明在售,如58食品網、慧聰網,一公斤西布曲明售價約六七千元;還有一些產品,以“西布飽腹感曲名”“西部曲明”等名稱銷售。

馬甲:“減肥糖果”?

3月18日,杭州拱墅警方通報,報案人婁先生(化名)反映,其服用從微信好友處購買的一款“減肥糖果”後,出現噁心、頭暈、失眠等不良反應。經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發現,該“減肥糖果”中含有違禁成分西布曲明。目前,警方已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

西布曲明為何物?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介紹,這是一款最早用於治療抑鬱症的藥品,後來無意中被發現其減重作用更強,於是被藥企用於減肥藥研發。但在後續的使用中,人們逐漸發現該藥物會對心腦血管、中樞神經等產生不可逆的傷害,嚴重時可能導致中風,甚至死亡。

早在2010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禁止西布曲明製劑和原料藥生產、銷售和使用。

不過,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閱發現,在有毒、有害的減肥食品案件中,大部分都使用了西布曲明,且案件數量近年來呈明顯上升趨勢。2012年,相關案件僅有1件,而2020年至今已超過340件。

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間,徐州的單某某從上家購進瘦美人金色膠囊、排脂丸、中藥世家傳世秘方膠囊、小紅粒等,並透過微信加價銷售。而經檢測,涉案這四類產品均含有西布曲明。今年3月11日,單某某被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獲刑五年。

《刑法》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則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刑可至死刑。

近年來,被法院頻頻點名的減肥產品,一類是各類減肥膠囊,披著“法國天使之吻”“番茄燃脂丸”“女神抗體彈” “美麗魔法師” “一粒瘦”等明示或暗示減肥效果的馬甲,有的還冠以“純中藥”“老中醫”“草本植物”等名號。

另一類則是網紅減肥食品,如減肥咖啡、減肥糖果、減肥酵素等。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韓某某、洪某某共同僱傭他人,先後在河南省周口市、商丘市生產新增有西布曲明的“饋世瘦身咖啡”,透過網路渠道進行銷售。

最終,韓某某、洪某某等人落網,並於2020年11月被終審裁定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此案入選了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釋出的15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據報道,警方調查還發現,這款“饋世瘦身咖啡”比較火,網路社交平臺中有多家“微店”銷售,涉及全國多地。

焦點:明知不明知?

2020年11月,因銷售含有西布曲明的減肥膠囊,羅某、林某等人被判定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過,一審後,林某以“主觀上不明知涉案減肥膠囊中含有國家違禁新增的成分”為由,提出了上訴。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隨後查明,林某雖對具體成分為西布曲明不明知,但其本人曾供稱“減肥膠囊含有國家違禁成分,沒有生產資質和銷售許可,且包裝上沒有生產標識、標籤”,羅某亦供稱告知過林某減肥膠囊“含有違禁成分”。此外,林某在擔任淘寶客服期間,接到客戶有頭暈、失眠、口乾等症狀的投訴。法院最終判定,在案證據足以證實林某對減肥膠囊中摻有國家禁止新增的成分有一定的主觀明知。

“即使不知道西布曲明這個名稱,但只要銷售者知道銷售的產品中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也被認定為明知。”北京春林律師事務所主任龐九林分析,“根據刑法理論和刑法實踐,明知包括兩個含義,一是知道,二是應該知道。”

記者注意到,在有毒、有害的減肥食品案件中,不少被告人往往以“不明知”為由提出上訴。明知不明知,往往是網路熱議的一個焦點。

明知是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主觀心理活動和認知狀態。如果行為人拒不承認明知,那麼認定主觀故意就比較困難。而司法實踐中,究竟如何認定明知呢?

以林某為例,龐九林認為:“如果有消費者反饋過不良反應,仍然繼續銷售的,可以認定為明知。”除此之外,還有以下幾個方面可以被認定為明知:

——是否屬於三無產品。多個法院認為,如果銷售的是無生產批號、無產品合格證、無生產企業、無廠址廠名等三無產品,就可以認定銷售者明知有毒有害。

——進貨價格及銷售價格。法院不僅要審查判斷進貨價格、銷售價格,還要與對應的時間段內同類減肥藥市場價格進行比對和認定。

——是否具有從業經驗或專業背景。專業的保健品、減肥食品的銷售商,或具有專門醫學知識的專業人士等,應該認定為明知。

——是否曾被行政處罰或者權威機構告知。如果因為銷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食品被行政處罰,或者被權威機關、其他人員告知過,就是明知。

——自身、親友是否食用過。從趨利避害的角度講,如果銷售者知道或者察覺減肥藥有問題,自己和親友是不可能持續服用的。

追蹤:58食品網、慧聰網等依然在售

在有毒、有害的減肥食品案件中,很多被告人往往透過電商、微商等網路渠道來進貨和銷售。還有犯罪嫌疑人透過網路渠道購進西布曲明原料,自行生產加工減肥產品。

目前,在大部分電商平臺檢索西布曲明,已無相關產品顯示。而在一些較為知名的貨源網站上,西布曲明依然在售。

58食品網自稱“中國專業的食品招商平臺”。記者在該網站檢索西布曲明,有30多個產品連結。

記者隨機點開一家廣州公司的產品連結,其產品介紹宣稱西布曲明曾經過西方多國嚴格的有效性與安全性測試,安全穩定,是目前最成熟的減肥藥。

然而原食藥局早在2010年就曾通報指出,歐盟、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的相關臨床研究結果顯示,使用該藥可增加受試者嚴重心血管風險。朱毅介紹,西布曲明曾在德國、美國、義大利等地導致數十人死亡。

在58食品網上檢索西布曲明的頁面截圖

在自稱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的慧聰網,記者檢索西布曲明,出現了近百個產品連結,每公斤產品價格在5000元至7000元之間。有的產品直接標註西布曲明,有的產品名稱比較隱晦,如西布原料曲明、曲明原料、西部曲明等,同時標註有“減肥原料”“減肥中間體”“瘦身中間體”等字樣。

慧聰網上檢索西布曲明的頁面截圖

一家浙江某醫藥公司的產品連結裡,產品名為西布曲明,產地為印度,別稱為曲美。

慧聰網頁面下方有相關風險提示,指出上述所展示的資訊由賣家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釋出賣家負責。

龐九林指出,銷售西布曲明涉嫌非法經營罪。該罪的量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來源|人民網 記者陳遠丁  原題《人民直擊:禁藥“西布曲明”網上論斤賣?》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