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登記規定》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推行5項便捷辦理新措施
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5月1日起實施。此次修訂進一步改革完善機動車登記制度,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措施,進一步健全重點車輛安全准入機制,嚴密交通管理執法監督制度。
推行5項便捷辦理機動車登記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5月底前在北京、廣州等10個城市試點開通國產小客車註冊登記生產企業預查驗,實行新車出廠時查驗車輛,生產企業與公安交管部門共享車輛資訊,群眾辦理註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積極推行網際網路登記服務新模式,實現網上售車、網上選號、網上登記,便利群眾快捷上牌,助力汽車行業發展。在試點基礎上,全國逐步推行。二是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對在戶籍地以外辦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註冊登記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辦”,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對於已經實施小客車總量調控的地方,仍需按當地政策執行。三是推行車輛資訊變更“跨省通辦”。對變更貨車加裝尾板、殘疾人用車加裝輔助裝置、小客車加裝行李架等情形,群眾可以在車輛所在地申請辦理,無需返回登記地驗車。四是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實行申請資料電子化採集、檔案電子化管理,機動車轉籍資訊網上轉遞,實現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五是推行部門資訊聯網共享核查。與稅務、銀保監、交通運輸等部門資訊聯網,共享車購稅、交強險、營運資質等資訊,群眾辦理業務時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強化“兩客一危”等重點車輛源頭監管。健全交通管理執法監督制度機制。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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