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以“銷售返利”為名進行集資的詐騙陷阱相繼被曝光,不法分子打著“創新銷售模式”的幌子,承諾提供高額投資回報,非法吸收社會公眾資金,市處非辦提醒市民對此應謹慎辨別。
●案例
2016年,詹某在湖南省寧鄉市成立某貿易公司,該公司以380元每瓶的價格採購紅酒,然後透過高階包裝,定價每瓶6800元。隨後,該公司透過發放紙質宣傳資料等手段宣傳其商品銷售返利投資模式,具體模式為消費者投資5000元即可購得價值6800元的紅酒,消費者可委託公司代銷紅酒,每月可領取投資額的2%作為回報,1年後返還本金,以此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騙取資金。
截至案發,該公司非法集資980餘萬元。2019年8月,寧鄉市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詹某有期徒刑12年。
●解析
法院審理認為,詹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高額利息為誘餌,明知購物返利模式不可持續,仍虛誇投資專案,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集資,且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
市處非辦工作人員表示,以“銷售返利”為名的非法集資是近年非法集資的典型手段之一,其所謂的“銷售返利”,其實只是一個幌子,本質是以這種名義騙消費者投入資金。
此類非法集資活動的特徵主要有:打著“創新銷售模式”的幌子,所銷售商品標價嚴重虛高,不以真實銷售為目的,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向消費者返還高額分紅等。個別不法分子還採用傳銷的手段,以所謂“動態收益”為誘餌,要求加入者繳納入門費並發展人員加入,靠發展下線獲取提成。
●提醒
市處非辦提醒市民,雖然各種非法集資手段花樣翻新,但大多以高額回報作為誘餌,消費者一旦遇到企業有吸納資金行為,且承諾返還高額的實物和收益,都要提高警惕,切勿盲目相信所謂的快速致富專案,以防上當受騙。
來源:洛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