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立法會選舉開始接受提名。亂港分子黃之鋒亦遞交候選人表格,報名參加九龍東選舉,但明確表示,不會簽署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確認書”。想要參選卻拒籤“確認書”,黃之鋒反中亂港的險惡用心,真是一點不加掩飾。
任何一個國家,都會對其公職人員的國家認同度、政治忠誠度有最基本的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參與選舉的人都應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管理香港事務的人,都應是愛祖國、愛香港的人。這是基本條件,更是原則底線。
反觀黃之鋒,其多年來大肆宣揚所謂“自決”等“港獨”主張,公然否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並蓄意煽動“黑暴”,全力衝擊香港政治建制。在去年的“修例風波”中,其勾結外部勢力,從密會外國駐港人員,到赴美做所謂“人權聽證”,再到竄訪各國搖尾乞憐、乞求干預制裁……黃之鋒種種言行無不在反中亂港。黃之鋒早就成為香港諸多麻煩的製造者,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危險源”,外部反華勢力圍堵中國的“馬前卒”。既然黃之鋒已經選擇站在了國家的對立面,站在了香港利益的對立面,現在還有什麼資格代表香港市民?
當然,黃之鋒參與立法會選舉,壓根也不是為了香港的利益、市民的福祉。以其為代表的一眾“攬炒派”,無非是想把立法會選舉扭曲成一場新的反政府運動,是要全力推動新一輪的“政治攬炒”粉墨登場。按照“攬炒派”們的“奪權路線圖”,他們在實現立法會席位“35+”之後,就要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政府運作,對此黃之鋒毫不諱言。如果任由這樣的破壞者而非建設者、害港者而非愛港者進入立法會,無疑是對香港七百多萬市民不負責任,對香港的未來不負責任。
其實,在去年的區議會選舉中,黃之鋒就因鼓吹“民主自決”、將“香港獨立”作為香港未來前途的選項之一而被DQ(取消資格)。此次立法會選舉他為何又大張旗鼓、高調參選?如其所言,無非就是“希望透過立法會選舉的平臺,爭取‘國際關注’”。所謂“國際關注”,說白了,不就是想引狼入室,讓外部勢力參與他們“攬炒”香港的行動嗎?不就是想讓香港淪為國際博弈的戰場、自己坐收漁翁之利嗎?
一年多來,由於黃之鋒們大肆“攬炒”,香港早已遍體鱗傷。然而“施暴”者卻擺出一副受盡委屈的姿態,將勾結外力、煽動“黑暴”的舉動,美化為所謂“抗爭”,將“全港各區硝煙四起”的局面,歸咎於警察的暴力。但事實不容歪曲,這一切亂局的始作俑者,不正是黃之鋒之流的“攬炒派”嗎?
黃之鋒們,看看如今傷痕累累的香港,你們還執迷不悟,你們覺得“攬炒”害港而不付出代價的日子還會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