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南·傑克遜是美國一位參議員的兒子,因為其母親是猶太人的原因來到以色列定居(注意,是定居不是加入以色列國籍,美國影片總是把關國國籍看成是所有人都希望得到,但又可望不可及的東西),並且成為以色列空軍的一名少校飛行員。
在這位美國人為以色列而戰之時,美國海軍陸戰隊第2特種大隊的戴夫·託雷斯中士率隊突襲阿富汗的鴉片工廠,並且解救了在那裡被扣押的一名美國教授。在這次行動中,託雷斯手下的一名隊員陣亡,被救出的教授也在撤離途中被擊中身亡。隨後,託雷斯拒絕上級為他退役前安排的輕鬆工作,被派往以色列,與該國空軍執行聯合訓練任務。
此時,以色列正在嚴密關注鄰國敘利亞的形勢發展,對該國國內伊朗什葉派影響力的增加保持著警惕,甚至不斷對敘境內目標實施空襲行動。而傑克遜的參議員父親是一名強硬的親以派人物,在接受採訪時不斷強調敘利亞阿薩德政權取得勝利,將意味著大馬士革被俄羅斯和伊朗控制,必須不惜一切代價加以阻止。這種思想無疑是在替以色列背書,也很符合當今特朗普總統的思路。
託雷斯等4名美國海軍陸戰隊特種兵到達以色列後,卻意外得知並不是來執行訓練任務,而是被以色列空軍特種部隊邀請參與實戰行動。此時,正在休假的傑克遜被臨時召去執行作戰任務。他與一名叫本尼的飛行員駕駛F-161戰機,奉命對敘利亞境內的目標實施空襲。
空襲行動前半段很順利,傑克遜的機組準確地將鐳射制導炸彈投到目標上並將其摧毀。但在他們完成任務返航時,卻遭到敘利亞防空導彈的攻擊。傑克遜拼命地機動飛機,試圖擺脫導彈的襲擊。最終,飛機還是被擊中,傑克遜被迫跳傘,而他的武器系統操作員本尼在飛機被擊中時陣亡。
傑克遜在跳傘時,其座標位置已經發送給後方指揮部。得到己方戰鬥機被擊落、飛行員跳傘的訊息後,以軍立即準備組織營救行動。在營救方案討論會上,以色列情報和特殊使命局(即摩薩德)的女情報員路利亞建議組織人員進行營救,以防止傑克遜落入敘利亞政府手中。根據情報顯示,在飛行員落地的區域內活躍著一支被稱為“戈蘭自由軍”的什葉派民兵武裝,其領導者阿爾沙巴非常兇殘。飛行員很可能已經被阿爾沙巴俘獲。
事實正是如此,傑克遜降落後與前來搜捕的戈蘭自由軍遭遇,經過一番激戰被其捕獲。摩薩德估計阿爾沙巴可能將在36小時內將飛行員送往大馬士革,所以營救行動必須在這一時限內完成。起初,以色列方面不同意託雷斯的小隊參與行動,在參加會議的美國海軍陸戰隊上將堅持下才最終同意。就這樣,一支由以軍特種小隊和託雷斯小隊組成的聯合搜救隊,開始執行聯合營救行動。
在沒有足夠情報支援的情況下,搜救隊乘車來到戈蘭高地的雙方控制線,並開始掃雷以開闢通路。清理出一條通路後,掃雷的隊員卻遭到戈蘭自由軍狙擊手的襲擊,一名隊員中彈陣亡。託雷斯等人冒險衝近目標後,將狙擊手擊斃才繼續前進。
到達戈蘭自由軍大本營後,搜救隊與對方交火。在擊潰對方的抵抗後,分成兩組的搜救隊開始尋我傑克遜的下落。以色列小隊找到了看起來像是被綁著的傑克遜,誰知這卻是一個陷阱。炸彈的爆炸使得以色列小隊損失了包括指揮官在內的幾名隊員。此時,大批戈蘭自由軍士兵趕來增援,隨即爆發激戰。
託雷斯等人只得邊打邊撤,逃出敵軍大本營。至此,搜救隊完全失去傑克遜的蹤跡,路利亞只好動用其在這一地區的線人來獲取情報。線人透過監聽得知,阿爾沙巴已經將傑克遜轉移,並且將要透過一條迂迴路將其送往大馬士革。搜救隊決定抄近路堵住阿爾沙巴,然後救出傑克遜。他們到達後,在以色列空軍赫爾墨斯450無人機的火力支援下,擊潰戈蘭自由軍的車隊,最終在一個大鐵箱裡救出傑克遜。
在完成任務撤離時,已經脫離戰場的阿爾沙巴突然開火,將託雷斯打死。在敵區不敢久留的搜救隊只得帶著託雷斯的屍體和傑克遜迅速撤離,而阿爾沙巴則轉身離開了戰場……
《鍋蓋頭4:迴歸法制》影片中所使用的輕武器,很大程度上與其前作《鍋蓋頭3:絕地反擊》中的相同,這可能與製片方獲取道具的渠道有很大關係。本文介紹其中比較少見的武器裝備。
與《鍋蓋頭3:絕地反擊》中美軍負責保衛大使館的海軍陸戰隊一樣,《鍋蓋頭4:迴歸法制》中的美軍特種兵也是用以色列的基利波系列槍械武裝起來的。基利波系列槍械由以色列銀影先進安全系統有限公司研製生產。幾名以色列軍警退役人員於1995年共同組建銀影先進安全系統有限公司,除進行軍事和保安培訓外,還進行有關技術和產品的研發,基利波槍械就是公司非常有代表性的產品。
基利波系列槍械的型號非常多,包括卡賓槍、短突擊步槍、精確射手步槍和衝鋒槍,使用的彈藥除5.56mm NATO彈外,還有7.62mmNATO彈、9×19mm手槍彈和蘇式7.62×39mm中間威力步槍彈。從設計方面來說,該系列槍械之所以可以使用這麼多種類的彈藥,是為了適應中東地區武器裝備來源非常複雜的情況和出口的需要。
基利波系列槍械自動原理包括氣吹式和短行程導氣活塞式兩種,每種自動原理的槍械又分為全自動和半自動型號。該系列槍械的早期型採用與AR系列槍械相同的裝有三角形準星座的上機匣,使其外形與M4A1等AR系列槍械非常相似。後來,該系列的後期型放棄這種AR特徵過於明顯的上機匣,採用在民用槍械上廣泛使用的、帶散熱孔和長導軌的新型護手,並取消機械瞄具,使用光學瞄準鏡進行射擊,這與AR系列槍械基本上都裝有摺疊式機械瞄具不同。
影片中,託雷斯等人大多數都使用加裝各種附件的標準型5. 56mm基利波自動步槍,但也有短管型出現,只是數量僅有一支。其中,一部分步槍還下掛40mm榴彈發射器,最後攻擊對方的車隊時曾起到一定作用。
影片中,全部基利波步槍都使用全息瞄準鏡進行射擊,在射擊精度上要遠超過完全依賴機械瞄具的對手。戈蘭自由軍計程車兵由AK系列突擊步槍裝備起來,其指揮官阿爾沙巴則使用一支AKS-74U 5.45mm突擊步槍。但他的那支槍配裝的不是聚合物彈匣,而是鋼製彈匣,這種道具槍是個異類。
除了上述與前作中相同的武器道具外,《鍋蓋頭4:迴歸法制》影片中還出現了幾種比較獨特的武器裝備。如皮卡車上安裝的各類武器系統。除常見的機槍外,還有小口徑高射炮、無後坐力炮、火箭炮等等,甚至有反政府武裝將被擊落的政府軍飛機上拆下來的火箭發射巢裝在車上作為火箭炮使用。可以說,當今發生在中東和北非的戰爭,在很大程度上被稱為“皮卡戰爭”是有一定道理的。
《鍋蓋頭4:迴歸法制》影片中的戈蘭自由軍同樣採取這一思路,在皮卡上加裝了各種武器。其中最普遍的是裝上一挺PKM通用機槍,再就是安裝大口徑火箭筒和小口徑高射炮。影片中,裝有大口徑火箭筒的皮卡車只有一次開火,而單憑一支手槍就擺平了戈蘭自由軍一個小分隊的傑克遜,正是被火箭筒發射的火箭彈震暈後被俘的。
這種火箭筒是蘇聯SPG-973mm火箭筒,明顯比我們熟悉的RPG-7火箭筒大得多。其是蘇聯於1960年代在RPG-7火箭筒及其彈藥的基礎上改進而成,最初的研製目的是為營級單位提供一種有效的反坦克武器,以替代B-10、B-11無後坐炮及老式小口徑反坦克炮。
該火箭筒由發射筒、炮閂、尾噴管、兩端護套、護板、肩託、三腳架、瞄準具、握把以及發射機、擊發機構、保險裝置和發火系統等組成。其總質量59.5kg,發射筒質量47.5kg,發射架質量12kg。發射筒全長2.11m,發射狀態時高0.8m。配用的火箭增程破甲彈初速435m/s,彈藥離開發射筒啟動火箭發動機後速度增加到780m/s,直射距離800m,有效射程1300m,破甲厚度大於390mm。除了破甲彈外,SPG-9火箭筒還配有殺傷彈,用於對敵方有生力量實施攻擊。該火箭筒配用光學瞄準鏡、微光瞄準鏡及紅外夜視瞄準鏡,具備全天候作戰能力。
SPG-9火箭筒採取與無後坐力炮類似的裝填方式,不是像RPG-7那樣從筒口裝填,而是採用後膛裝填方式。裝彈時,將發射筒的尾噴管向左側移開,裝彈後再移回原位鎖定即可完成待擊狀態。該火箭筒射速可達4~6發/分,由於體積和質量較大,需要2~3人才能操作。
SPG-9火箭筒研製成功後,於1968年裝備蘇聯摩托化步兵營的反坦克排,每排裝備兩具,與AT-3反坦克導彈一起構成營、團兩級反坦克火力骨幹。後來,SPG-9火箭筒改進型作為主要的反坦克武器裝備蘇聯傘兵營和空降突擊營,每個營裝備數量多達24具,原因是經常在敵後作戰的空降部隊無法攜帶更多的比該火箭筒更重的反坦克武器,只能加大這種火箭筒的裝備數量。
顯然,這種火箭筒被安裝在皮卡車上後,避免了其相對於RPG-7最大的弱點即因質量和體積太大造成的機動性差,從而成為一種更為有效的火力支援武器。值得一提的是,該火箭筒經過改進之後還作為蘇制BMP-1步兵戰車的主要武器,而我國在仿製該車的86式步兵戰車上同樣使用其作為主要武器,只是在進一步改進後才換成30mm機關炮。
影片中,美以聯合搜救隊所使用的3輛高機動車中,有2輛裝有武器。1輛在車門槍架上裝有1挺M240通用機槍,另1輛則在車頂武器站裝有1挺大口徑機槍。這種大口徑機槍從外形上看與美製M2 12.7mm機槍非常相似,但也有較大的區別。該槍是M2大口徑機槍的改進型,即M3航空機槍。
M2大口徑機槍問世以後,以其高可靠性和優良的效能得到美國空軍的青睞,開始在其基礎上研發航空機槍。該槍的機載型號有很多,廣泛應用於美、英、法等國的飛機上,但其結構大都相似。
二戰中,進一步改進的M3航空機槍問世,這也就是影片中出現的機槍原型。該槍質量29kg,為了對付速度日益提升的戰鬥機,將射速提高到750發/分,初速達到800m/s。
M3航空機槍根據使用條件的不同分為兩種擊發方式,一種是電擊發方式,主要裝備在戰鬥機上,另一種為手控擊發方式,主要裝備在轟炸機上作為自衛武器使用,如著名的B-17轟炸機的機身中部就裝備這種機槍,由自衛機槍射手人工操作實施射擊。
為了提高機槍的散熱效能,M3航空機槍的槍管護套較長,且其上設有諸多散熱孔,以減輕因高射速帶來的槍管過熱現象。這種機槍廣泛裝備在從二戰時的美製P-40到二戰後的F-86戰鬥機和眾多轟炸機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二戰後的1964年,M3航空機槍進一步提高射速,達到1150~1250發/分。不過,這時該槍主要裝備物件已經從固定翼飛機轉向直升機,主要作為直升機艙門機槍裝在旋轉槍架上使用,型號也改為M3M。
從外形上來看,M3航空機槍與M2的區別是,加裝不同的膛口裝置,機匣蓋上的準星也被取消,多采用環形瞄具或瞄準鏡射擊。影片中的M3機槍就是這樣,但對付地面目標使用環形瞄具並不合適,因此該槍在機匣上設有支架,然後在支架上面加裝全息瞄準鏡。影片中出現這樣的情況,應該是沒有陸用型M2機槍的原因,只好找M3航空機槍來“客串”一下。這挺機槍成為搜救隊最重要的火力支援武器,殺傷了大量敵方人員。
從影片中搜救隊的武器配備來看,存在兩大問題。
一是裝備型別過於單一。搜救隊的全部人員都使用基利波系列步槍,這就造成其難以應付戰場上覆雜多變的作戰環境。如在室內作戰時衝鋒槍可能更為有效,遇到門窗時還需要霰彈槍進行破門,遠距離上狙擊步槍可以提供精確火力支援,輕機槍可以提供持續的火力支援等。
二是沒有微聲武器。搜救隊要深入到敵後作戰,很多情況下需要保持行動的隱蔽性,因而需要微聲武器。而影片中搜救隊的全部槍械包括手槍都沒有加裝消聲器,只要一開火就會完全暴露,從而遭到敵軍優勢力量的圍攻。
除輕武器的細節失誤外,影片中還有一些瑕疵。如搜救隊在戈蘭高地開闢通路時,負責排雷的隊員居然一手拿著探雷器,另一隻手還提著步槍。排雷需要全神貫注傾聽探雷器的聲音提示,這時需要減少一切不必要的動作和攜帶物品,帶著步槍根本就是累贅。發現地雷後,這位隊員居然不臥倒實施排雷,反而蹲著將地雷取出,完全不符合專業排雷手的要求。
傑克遜駕駛的F-161戰機投擲的鐳射制導炸彈是藍色彈體,而藍色彈體的彈藥通常是訓練彈。這種主要用於投擲訓練的彈藥沒有殺傷力,或者沒有足夠的殺傷力,以保持低成本,真不知道以色列空軍把兩枚訓練彈投到敵方目標頭上到底想要幹什麼?
此外,影片中以軍赫爾墨斯450無人機攜帶的地獄火導彈和敘利亞發射的薩姆地對空導彈外形都與真實裝備相去甚遠,完全是製片方特效製作馬馬虎虎造成的。
從整體上看,《鍋蓋頭4:迴歸法制》影片就是在表現美軍和以軍如何神勇,如何以寡敵眾營救飛行員,最後迴歸到重視“人”和“家庭”的價值觀上來。這種價值觀並沒有錯,但影片的戰術表現嚴重不足,甚至不著邊際,這樣的細節表現在影片中比比皆是。
在託雷斯率隊突襲阿富汗鴉片工廠時,他們乘坐的直升機居然直接降落到目標所在的建築物附近,他們一下直升機就與對方開始交火。這是嚴重的失誤,而且是不必要的冒險行為。雖說影片中提到該處的敵方已經受美軍的打擊而被削弱,但是其仍有相當的戰鬥力,這也被後來託雷斯他們遇到的激烈抵抗所證明。
對方佔據周圍的建築物(直升機接近時的巨大轟鳴聲會引起對方的警覺),託雷斯的小隊必然陷入被動挨打的境地。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將直升機降落在遠離目標的安全位置,然後徒步進入目標區實施突襲。
搜救隊進入敘利亞境內時,採用乘車進行機動的方式也是極端錯誤的。敘利亞對於美國和以色列來說是“敵區”,部隊進入和作戰的必然要求是快打快撤,儘量縮短在敘境內停留的時間,否則很可能遭到對方優勢兵力的持續攻擊而全部覆滅。
從這一要求來說,乘坐直升機是必然的,或者採用固定翼飛機進行傘降,然後利用直升機撤離,從而保證快速進入和脫離戰場。乘車進行地面機動受地形嚴重限制,而且將自己置於與敵方優勢力量很可能遭遇的境地,在實戰中是不可能採取的。不過,從影片製作的角度看,這是製片方道具方面存在困難造成的。託雷斯的小隊突襲阿富汗鴉片工廠時,直升機看起來根本不是實物而是道具或比較低劣的電影特效產物。也就是說,製片方可能因為各種原因無法找到可以配合拍攝的直升機,只好退而求其次採用這種實戰中無法想象的地面機動方式。
在戈蘭高地開闢通路後,搜救隊突然遭到對方狙擊手的襲擊,隨即進行反狙擊行動。這時,搜救隊武器裝備單一的缺陷暴露無遺。對方的狙擊手位於700m外,而搜救隊的基利波自動步槍射程根本達不到。在這種情況下,託雷斯等兩個人只好在隊友的火力掩護下冒險前衝一段距離,以使敵方進入自己的步槍射程之內。
他們的這一思路無問題,只是具體執行時有細節方面的錯誤。在當時的夜晚情景中,對方的狙擊手並沒有裝備夜視器材(這也是所有反政府武裝或非正規武裝最大的劣勢之.),因此隱蔽行動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說,託雷斯等2人只需要利用夜暗潛行接近就行,最好是以低姿匍匐動作利用地形掩護進行運動。然而,與託雷斯同行的那名隊員居然邊跑動邊開槍,好像擔心對方狙擊手不知道自己在向他運動。
在夜晚救助被擊中的隊員時,那位救人者槍上的戰術燈還在令人匪夷所思地亮著,這不明擺著給對方提供射擊目標嗎?此類戰術動作方面的錯誤極其幼稚和低劣。
在最後攔截押送傑克遜的車隊時,搜救隊的戰術表現也令人感到無法理解。按照線人提供的情報,搜救隊可以抄近路堵住車隊。而路利亞安排的戰術是在無人機的火力支援下實施攔截。當時,透過情報和無人機監視的畫面,他們估計傑克遜肯定不在車隊首尾的2輛車上,因此決定由無人機使用攜帶的2枚導彈將首尾2輛車摧毀,然後攻擊中間的5輛車,以解救傑克遜。
這一戰術安排從總體上來說是合適的,但也暴露出搜救隊武器配備單一的缺陷。從無人機的效能限制來說,其續航力有限,為了保證對搜救隊實施不間斷的情報和火力支援,需要若干架無人機持續交替實施飛行。但無人機在實施交替過程中有可能出現延誤,從而導致出現支援的空白期,也就是說任何支援都不可能永遠保證不出差錯或空檔。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搜救隊顯然無法憑藉自己的火力達到摧毀車隊首尾2車的目的。如果搜救隊配備幾具諸如M72那樣的一次性使用火箭筒,就不必依賴無人機提供的火力支援。搜救隊乘坐車輛機動,車上空間增加幾具火箭筒完全沒有問題。
在具體實施時,搜救隊雖然提前到達阿爾沙巴車隊的必經之地,但卻採取直接駕車衝向車隊的戰術,這實際上存在極大的風險。可以看到,阿爾沙巴車隊中很多皮卡車上都裝載有重武器。其中,一輛裝有ZU-2323mm雙管高射炮,一輛裝有SPG-9重型火箭筒,還有裝有PKM通用機槍槍的皮卡。這些武器中無論是高射炮的射程還是火箭筒的威力,都大大超過搜救隊的武器——M3航空機槍和M240通用機槍,更不要說其在數量方面佔有絕對優勢。
搜救隊乘坐的車輛向岔路口高速接近,試圖攔截阿爾沙巴的車隊,這一行動不可能不被對方發現。而且,搜救隊乘坐的車輛和人員裝束與當地武裝人員差別較大,很容易被對方認出。這種情況下,阿爾沙巴的車隊會立即將車載武器對準搜救隊的車輛,即使不立即開火也會保持高度警惕,一旦發現異常就會猛烈射擊。
阿爾沙巴車隊對高速逼近的搜救隊車隊沒有做出任何反應,這隻能用上帝保佑或導演無知來解釋了。實際上,搜救隊最好的戰術處置應該是採取伏擊的手段。既然他們可以抄近路趕到阿爾沙巴車隊的前面,那麼完全可以在對方經過的道路兩側選擇有利於隱蔽的位置進行偽裝設伏。他們可以分成兩個1~2人的小組,分別佔據道路的兩側。這兩個小組要錯開配置,以免向車隊射擊時誤傷對面的隊友。然後,由2人駕駛車輛和控制車載武器,車輛可以在附近找窪地或樹林等隱蔽地點停放,在發起攻擊時再迅速前出。在車隊到達時,先由無人機將首尾車輛摧毀(如果搜救隊裝備有火箭筒的話,也可以由設伏隊員將其擊毀),堵住對方車隊的前進和後退道路。爾後,兩側伏擊小組在車載武器的支援下發動攻擊,就可以將阿爾沙巴的手下置於兩面甚至三面受敵的被動地位,阿爾沙巴也不會那麼順利就逃出戰鬥區域。而機動的車輛除了以車載武器進行火力支援外,還要擔負對強行突圍逃走的敵方車輛的堵截和追擊任務。這樣一來,就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包圍伏擊態勢,要比影片中那種直接衝上去交火硬打的方式有效得多。
影片中反派的戰術表現也是錯誤百出,如阿爾沙巴率人追捕傑克遜時,一群人圍在向日葵地和傑克遜的降落傘周圍,只是一味地胡亂開槍,只有阿爾沙巴一人屈身進入搜尋。阿爾沙巴的手下似乎連基本的戰術素質都沒有,都是挺直身子射擊,結果被傑克遜擊斃許多。實際上,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發生的。什葉派民兵在長期與以色列的武裝鬥爭中,以及後來在敘利亞內戰中積累了豐富的戰鬥經驗,根本不會出現影片中那種普遍的低素質狀態。
影片中,傑克遜一個人幾乎消滅阿爾沙巴的一半手下,若不是被火箭筒炸暈,就能單憑一己之力逃出生天。而阿爾沙巴作為一個長期處於戰鬥狀態的民兵組織指揮者,也不會像影片中那樣一個人行動,對自己的手下毫無指揮的意識。這與西方一貫將其他民族想象成毫無理智的思路一脈相承。在戈蘭高地邊界的那名狙擊手,從開始到最後被擊斃都是在一個位置不斷開槍,違反狙擊手在同一位置至多開兩槍的原則。
更為奇怪的是,這位狙擊手沒有在搜救隊實施排雷過程中開槍,而是等到其完成排雷作業打通通路之後才開槍,這就失去了其利用火力掩護雷區的作用。如果狙擊手在排雷作業開始前射擊,就可以讓狙擊步槍的精確打擊能力和雷區的障礙作用相互支援。搜救隊如果想排雷就要暴露在狙擊步槍的火力打擊下,而他們的槍械射程又無法有效反擊,想衝近一些又會被雷區阻擋,處於無計可施的境地。當然,如果影片這樣展現故事,顯得美國大兵太弱了,導演肯定不會接受。
在阿爾沙巴車隊的首尾車輛被摧毀後,其他車輛居然原地不動等著捱打,實際上是可以從側面超越前車繼續強行前進的,除非受地形條件的限制,無法繞過被摧毀車輛。
《鍋蓋頭4:迴歸法制》雖然冠名以“法制”之名,實際上卻毫無法制觀念可言,或者說美國不遵守法制卻要以法制的名義行事,這就是美國在當今世界一貫的行為準則。
編輯/曾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