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病常見病門診費將納入統籌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釋出了《關於建立健全全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各統籌地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細化政策措施,確保2022年6月底前出臺實施方案。

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建立完善普通門診統籌機制。在做好群眾負擔較重的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統稱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保障的基礎上,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普通門診統籌覆蓋職工醫保全體參保人員(含單建統籌人員),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不低於50%,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

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按年設定

對不同等級和型別的定點醫療機構設定差異化的支付比例,適當向基層醫療機構以及傳染病、精神疾病等專科醫療機構傾斜。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按年度設定,起付標準原則上不低於300元,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不低於3000元。同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逐步擴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慢特病病種範圍

建立健全全省統一的門診慢特病保障機制,明確病種範圍、鑑定標準和支付範圍。根據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擴大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慢特病病種範圍,將部分治療週期長、對健康損害大、費用負擔重的疾病門診費用納入共濟保障。鼓勵有條件的統籌地區透過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逐步由病種保障向費用保障過渡。

拓展職工醫保門診保障範圍,支援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提供的用藥保障服務納入門診保障範圍,充分發揮定點零售藥店便民作用。鼓勵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將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納入保障範圍。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享受統賬結合待遇的在職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賬戶按照本人參保繳費基數2%計入;享受統賬結合待遇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為統籌地區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

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構後,增加的統籌基金主要用於門診共濟保障,提高參保人員門診待遇。

個人賬戶資金可支付親人醫療費用

規範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探索實施門診病例分組付費等方式

健全與門診共濟保障相適應的付費機制。對普通門診服務,在按專案付費為主的基礎上,探索實施門診病例分組付費、點數法付費及門診統籌簽約人頭付費等方式。

對基層醫療服務,探索結合落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付費機制,加強慢性病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科學合理確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引導醫療機構和患者主動使用療效確切、價格合理的藥品。依託醫療保障資訊平臺,加強門診費用資料採集和分析應用,為完善門診付費機制奠定基礎。據遼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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